中新自由貿易協定再升級
2024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進一步升級〈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簡稱《議定書》)正式生效實施。這是自2008年10月中國和新加坡簽署自貿協定,以及2011年7月和2018年11月分別簽署修改和升級自貿協定的議定書後,兩國為進一步深化在經濟等領域合作關係,促進經貿等領域合作更上一層樓而升級的最新版自由貿易協定。
中新自貿協定是中國與亞洲國家簽署的首個全面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最新升級版《議定書》主要呈現了五方面的變化與亮點:
一是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升級前,中新雙方採取正面清單方式,對正面清單列舉的領域承擔開放的國際義務,對未列舉的領域不作開放承諾。升級後,除負面清單明確列出的禁止或限制性領域外,對方企業可從事其他所有服務貿易和投資活動,享受與本國國民相同的待遇,雙方不再設置其他障礙。
二是創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新加坡承諾對絕大多數製造業領域不設限制。在建築服務、專業工程等領域,新加坡取消對專業人員持股比例和控制權等方面的限制,同時還在環境保護、海運等多個領域作出高水準開放承諾。中國根據國內最新開放成果,對製造業領域限制總體“清零”,並在貨物運輸、陸上石油開採、分銷以及醫療等廣泛領域作出更開放承諾。
三是注入更大的開放確定性。除部分需保留政策靈活性的領域外,雙方對服務貿易和投資領域作出了“棘輪”承諾,要求雙方將現行法律法規及限制性措施列入負面清單,未來相關領域如出臺新的法律法規,不能施加更多限制,且如果相關領域新的法律法規作出了更開放的規定,則開放措施自動成為協定約束性承諾的一部分。
四是提供更高的政策透明度。除部分需保留政策靈活性的領域外,負面清單列出影響雙方服務和投資領域的全部限制性措施。雙方服務提供者和投資者可在負面清單中獲得相關資訊,最大程度解決兩國企業對彼此政策措施不熟悉、不了解的痛點,減少各自企業赴對方投資興業的難度障礙和困惑疑慮,從而有力提升兩國的營商環境水準。
五是拓展新興互利合作領域。雙方在《議定書》中推動新興領域合作。例如,在電信服務方面,雙方承諾在頻譜、號碼分配、使用、轉售,公共電信網路接入和互聯互通,以及攜號轉網等方面給予非歧視待遇,將有力促進兩國資訊技術産業創新融合發展。《議定書》還為兩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互利合作搭建了平臺,雙方將加強數字經濟領域交流對話,深入推進包括電子支付、數字身份、數據流動、單一窗口、智慧城市等在內的新興領域務實合作。
新版《議定書》的生效,不僅彰顯了中國擴大開放的堅定決心,也讓新加坡企業更便於在中國開展投資和貿易活動。新加坡貿工部認為,新中自貿協定將使企業從三方面獲益:一是允許新加坡投資者和服務供應商在更自由和透明的規定下,以公平競爭方式在中國開展投資和貿易;二是通過“禁止清單”方式,在默認下讓所有行業向投資者開放,除非是特別列出;三是增設新的電信服務章節,為電信監管流程制定更明確規則並提高透明度,促進行業合作以實現創新和發展。與此同時,中國也承諾新加坡投資者在建築工程、零售和批發、建築與城市規劃服務等22個領域的外資股權將不受限制。
2025年中新兩國迎來建交35週年。中新自貿協定升級版的正式實施,將夯實“中新兩國全方位高品質的前瞻性夥伴關係”基礎,為兩國經貿合作帶來新增長點,為地區國家間合作發揮示範性作用,也將為在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下,兩國與時俱進地深化雙邊經貿合作關係,以及維護貿易自由化和多邊主義秩序注入新動能。 (經濟日報駐新加坡記者 蔡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