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24省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項目超100項
中新網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 國璇)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司司長焦雅輝27日在北京表示,國家衛健委不斷完善與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相關的政策體系,目前全國有24個省份互認的項目超過100項。其中,北京、江蘇、浙江分別達到了481項、478項和443項。
國家衛健委等7部門27日公佈《關於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指導意見》。當天,國家衛健委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加強首診和轉診服務、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有關情況。
焦雅輝説,檢查檢驗是醫療服務中的重要內容,也是佔比非常高的醫療行為。在不影響醫療品質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不同醫療機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有利於提高醫療資源的利用效率、控制醫療費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
“各地積極推進衛生健康資訊平臺建設,促進檢查檢驗結果跨機構、跨區域的互通共用。”焦雅輝介紹説,江蘇省已實現全省1966家公立醫療機構全部接入到影像雲平臺。浙江省互認系統覆蓋了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也包括鄉鎮衛生院。
“還有一些省份在積極探索跨省的,也就是區域內的檢查檢驗結果的互認共用。”焦雅輝舉例説,京津冀魯四省的1100余家醫療機構納入到了跨區域互認的範圍,互認的臨床檢驗結果項目達到了60項。川渝兩地將935家醫院納入到了互認範圍,互認項目達到了161項。
焦雅輝稱,要尊重疾病診療的客觀規律,尤其要尊重醫生的臨床決策權。她介紹了接診醫師根據診療的需要,可以進行重新檢查的六種情形。
一是因為病情變化,相關的檢查檢驗結果與患者臨床表現、疾病診斷不符,難以滿足臨床診療需求的。二是相關檢查檢驗結果在疾病發展演變過程中變化比較快的。三是相關檢查檢驗項目對於疾病診療意義重大的,比如手術、輸血這些重大的措施採取之前需要做的。四是患者處於急診急救的情況下,這時以搶救生命為第一要務,需要儘快根據檢查檢驗結果,採取相關處置治療措施。五是涉及司法、傷殘、病退等鑒定的。六是還有一些其他需要重復檢查的情形。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加強醫患之間的溝通,尤其在檢查檢驗結果不能互認時,要為患者做好解釋和説明,儘量爭取患者對檢查檢驗互認工作的理解和支援。”焦雅輝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