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新疆棉花造謠生事 再次揭示美西方的霸權心態與偽善面目
拿新疆棉花造謠生事 再次揭示美西方的霸權心態與偽善面目
【鳴 鏑】
棉花是神奇的植物,對人類文明進程産生了重要影響。今天,在美西方對中國新疆人權狀況大肆污衊的背景下,棉花竟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事出反常必有妖。
“非政府組織”與美國政府、反華政客及反華組織關係密切
位於瑞士的非政府組織BCI(瑞士良好棉花發展協會)在2020年10月發表聲明,宣稱基於新疆“持續存在的強迫勞動和其他侵犯人權的指控”,無限期暫停新疆良好棉花認證。作為BCI會員的H&M等跨國公司陸續發起對新疆棉花的抵制。中國政府、相關組織和企業乃至社會公眾堅決反對這種缺乏根據的指控、制裁和非難,圍繞新疆棉花的鬥爭正在進行。
認證者應該具有客觀公正的工作準則,應該具有公信力。可是這個BCI接受了美國國務院下設的國際開發署的贊助。其總部領導層和決策層與西方政府和跨國公司有直接關聯。作為“非營利機構”,卻在運作過程中收受大量費用,其獨立性成疑,其政治偏見明顯。
BCI總部在推進所謂“調查整改措施”過程中,援引了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人權觀察”“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等長期反華的政治機構和組織的資訊,使所謂“調查”的真實性、客觀性、可靠性存在重大瑕疵。對於反華政客和組織沒有確鑿證據的言論和指控,專業組織本應作出嚴謹判斷和謹慎處理。比如“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長期以新疆獨立、分裂中國作為基本立場和宗旨,BCI作為國際組織與其為伍或者使用這樣的機構提供的材料,這是不正常的,也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中尊重國家主權、不干涉內政原則。BCI寧肯無視其自己的分支機構——BCI上海代表處關於未在新疆發現存在強迫勞動的調查結論,也要以反華政客和政治團體、組織的意見為根據,憑著所謂“關切”和疑慮,悍然作出與調查相反的結論。不僅BCI的專業性成疑,進一步説,其直接參與政治站隊、淪為國家間政治與經濟鬥爭工具的事實顯而易見地呈現在世人面前。
美國等西方國家打壓別國不惜造假,公信力蕩然無存
BCI以非政府組織的形式存在,但是卻與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政府部門、若干西方跨國公司存在緊密聯繫。它的背後是以美國為首的部分西方國家以人權為名,遏制中國發展、貶損中國形象的險惡用心。為了打壓中國,美國政客、政府部門以及與他們有密切聯繫的非政府組織,串聯起來,不惜説謊、造謠、誹謗,不惜造假。
這樣的手段,美國還用來針對過伊拉克、利比亞、敘利亞等發展中國家。只要他們覺得有必要,就會動用政治、經濟、軍事、媒體、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等一切力量,軟硬兼施,不惜推翻一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不惜帶來軍事衝突、戰亂和社會動蕩,不惜破壞別國的經濟結構和國家、企業、個人的合法權益。
霸權主義、帝國主義、資本主義的侵略、欺淩、欺騙和利用規則或者假借“民主”“人權”等旗號打壓他國的惡行一再上演。不論是國家,還是企業、個人,都可能成為他們惡劣行徑、罪惡企圖的受害者。在全球化的今天,借助更強大的資本力量、技術力量,美國霸權的野心更加膨脹,這種不公平、不正義的力量對世界和平、發展和人權的威脅也是前所未有。
國際社會應該警惕,發生在今天的圍繞中國新疆棉花的鬥爭事關事實真相,事關公平正義,事關國際大局。
濫用人權和國際法律概念成國際公害,真實面目昭然若揭
美國國內的社會現實已經顯而易見地反映了美國政府的人權表現。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不力是事實,種族歧視以及社會分裂是事實,大範圍存在警察暴力執法、槍支濫用導致傷亡慘重也是事實。美國不斷操弄人權議題,以“莫須有”的手法,將在國際法上有嚴格定義、需要謹慎論證和權威判斷才能下定論的嚴重犯罪的帽子扣到中國頭上。這暴露了美國以及跟隨美國的部分西方國家在人權領域摻雜了嚴重的私欲和害人之心。國家間政治、經濟競爭乃至跨國公司與資本的不正當市場競爭被帶進了人權領域,因而人權議題、人權標準被嚴重濫用。
這不僅不利於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更是對正常的國際治理和健康的國際秩序構成嚴重威脅。美國等西方國家罔顧兩次世界大戰之後形成的《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以及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無視發展中國家及其人民的尊嚴與合法權益,惡意中傷,濫用國際法的法律概念和制度,濫用基於本國國內法的“長臂管轄”和制裁措施,已經到了無視法律和事實,直接進行嚴重誣告和構陷的程度。
歷史的經驗教訓表明,對這種做法,國際社會不能縱容,必須堅決反對。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今天的中國已經不是近代歷史上積貧積弱、備受欺淩的中國,中國要與世界上愛好和平、秉持公平與正義追求的各國及其人民一道,反對任何西方國家的霸權行徑。
對中國來説,從政府到企業,既要澄清事實,讓世界更多地了解新疆、了解新疆的棉花,更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對國際社會來説,一定要更真切地認清國際人權領域美國等西方國家一而再、再而三地以欺騙和陰謀為手段,以強盜邏輯和霸權行徑悍然破壞公認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的真實面目。
(作者:柳華文,係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