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我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事業取得新進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智慧財産權審判工作,持續深入推進智慧財産權審判領域司法改革,智慧財産權審判的司法公信力、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科技強國發揮了重要作用。
全方位司法保護體系不斷健全
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智慧財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部署要求,先後發佈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綱要、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意見等司法文件。
2020年出臺涉及商業秘密保護、專利授權確權、智慧財産權民事訴訟證據等10件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審結加多寶與王老吉不正當競爭糾紛等一批典型案件。
強化民事司法保護,加大刑事打擊力度,有效履行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和監督職能,構建由指導性案例、公報案例、典型案例構成的中國特色智慧財産權案例指導制度。
大力推進智慧財産權審判資訊公開、庭審公開、裁判文書公開,推動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制度體系不斷健全。
專門化審判體系建設取得歷史性突破
黨中央高度重視智慧財産權審判體制改革,決定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主要審理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智慧財産權上訴案件,對統一裁判尺度、保護科技創新發揮了重要作用。
北京、廣州、上海、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産權法院先後掛牌,不斷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審判機構專門化、審判人員專職化和審判工作專業化,充分發揮了引領示範作用。
南京、武漢、深圳等22個地方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陸續設立,智慧財産權案件管轄佈局不斷優化。
全國法院智慧財産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有序推進,具有中國特色的智慧財産權審判體系日益完善。
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成效日益凸顯
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理了一大批備受國內外關注的大案要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華為公司與康文森公司系列糾紛案中,首次在智慧財産權領域作出具有禁訴令性質的行為保全裁定,為我國禁訴令制度探索和實踐積累了有益的經驗,有效加速了當事人和解協商進程,雙方最終達成全球和解。
圍繞“卡脖子”核心技術創新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妥善審理涉及專利、整合電路、電腦軟體相關糾紛,引導企業突破核心技術,帶動技術和産業不斷升級。
依法通過行為保全、證據保全等方式及時固定侵權證據,積極探索運用訴前禁令有效保護高科技企業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地方法院探索智慧財産權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為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發揮重要作用。
指導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高級人民法院和智慧財産權行政部門簽署備忘錄,促進智慧財産權司法與行政一體化保護,積極服務創新驅動發展。
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
妥善審理涉“喬丹”“迪奧”商標等重大涉外智慧財産權案件,平等保護中外權利人合法權益,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在中國解決智慧財産權糾紛。
不斷提升智慧財産權案件審判效率,中國已成為審理智慧財産權案件尤其是專利案件最多的國家,也是智慧財産權案件審理週期最短的國家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與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WIPO)簽署司法交流與合作諒解備忘錄,聯合發佈智慧財産權典型案例集(中國卷)、成功舉辦智慧財産權司法審判高級研究班。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和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合作,成功調處全國首例境外爭議解決機構參與調解的涉外智慧財産權糾紛。
中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擴大,依法保護智慧財産權的負責任大國形象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