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學習|功成不必在我 功成必定有我
天天學習1980年8月26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批准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設置經濟特區。中國經濟特區由此誕生。1988年4月,海南經濟特區建立。
興辦經濟特區,是我們黨和國家為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的重大決策。40年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5個經濟特區不辱使命,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歷史進程中譜寫了勇立潮頭、開拓進取的壯麗篇章,在體制改革中發揮了“試驗田”作用,在對外開放中發揮了重要“窗口”作用,為全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2018年4月13日,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充分肯定經濟特區建設的歷史功績,深刻總結經濟特區建設的寶貴經驗,提出在新時代新起點上繼續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進,強調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歷史擔當,保持歷史耐心,發揚釘釘子精神,一張藍圖繪到底,一任接著一任幹,為新時代進一步辦好經濟特區指明瞭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釋義】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出自1932年胡適在北大畢業典禮上的講話《贈與今年的大學畢業生》,原文為“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關於“唐捐”,胡適在講話中解釋道:“佛典裏有一句話:‘福不唐捐。’唐捐就是白白的丟了。我們也應該説:‘功不唐捐!’沒有一點努力是會白白的丟了的。”兩年後,他在《給青年三個人生藥方》(原載1934年6月24日天津《大公報》)中又説:“我們今日的努力必定有將來的大收成。一粒一粒地種,必有滿倉滿屋的收穫。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然不會白費。”
習近平總書記將“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化用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充分闡明瞭“在我”和“有我”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深刻揭示了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和國家利益的辯證關係。“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種胸懷,一種境界,一種無私奉獻的精神,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説的“我將無我,不負人民。我願意做到一個‘無我’的狀態,為中國的發展奉獻自己”。“功成必定有我”是一種使命,一種擔當,一種久久為功的堅守,竭己“功成”之力,而不求“功成”之譽,體現了一種舍“小我”成“大我”的高尚情懷。
【解讀】
“功成不必在我”,習近平總書記曾在文章、講話中多次強調。早在主政浙江期間,他在《要甘於做鋪墊之事》(《之江新語》)一文中寫道:“領導幹部要以正確的政績觀為指導,抓好各項工作。‘功成不必在我’,要甘於做鋪墊性的工作,甘於抓未成之事。”後來他又曾談到:“我們説一張藍圖抓到底,不僅需要科學決策,也需要思想境界。什麼思想境界?就是功成不必在我。”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在參加山東代表團審議時,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功成不必在我”,並進行了深入闡述:“‘功成不必在我’並不是消極、怠政、不作為,而是要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既要做讓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的實事,也要做為後人作鋪墊、打基礎、利長遠的好事,既要做顯功,也要做潛功,不計較個人功名,追求人民群眾的好口碑、歷史沉澱之後真正的評價。”為廣大黨員幹部幹事創業提供了實踐遵循和精神指導。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習近平總書記是這樣説的,也是這樣踐行的。
1985年6月,習近平同志履新廈門副市長,適逢國務院批准將廈門經濟特區範圍擴大至全島和鼓浪嶼全島,並逐步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習近平抓住廈門經濟特區發展的關鍵時期,組織國內優秀專家學者制定了《1985年—2000年廈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成為廈門此後規劃發展的重要依據。
1986年,廈門被確定為全國第一批機構改革試點城市。習近平擔任市金融體制改革、經濟特區管理建設等領導機構負責人,牽頭研究制定了推動經濟特區政府管理體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當時這方面改革沒有先例且阻力巨大,習近平在市委常委會上態度堅決:“改革,先走一步有風險,但國家需要有人去趟路子,搞好了,為國家以後的改革提供經驗,起綱舉目張的作用。”第二年,廈門工業系統的8個專業局全部被砍掉,在全國率先實行大部委制,簡化企業審批、放權給企業。
接著,習近平在廈門又推動了一系列開創性改革舉措:積極推動廈門實現計劃單列,為廈門長遠發展爭取有利條件;在全國首次提出“小政府、大社會”原則,建立精簡、高效、廉潔、團結的政府;推動金融機構企業化經營,成立華僑投資公司和地方保險機構,建立廈門外匯調劑中心……這些具有前瞻性和戰略眼光的改革舉措為廈門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
今天,年屆不惑的經濟特區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賦予經濟特區新的歷史使命。只要廣大特區建設者牢記總書記囑託,繼續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歷史擔當,一張藍圖繪到底,一任接著一任幹,經濟特區一定能再創輝煌!(作者 楊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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