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國家治理的中國方案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兩會”制度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鬥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了決戰決勝之年。我們必須堅持和完善“兩會”制度,進一步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集中體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完成了對資産階級議會制度的否定,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實現了對西方多黨制、一些社會主義國家一黨制的超越。“兩會”制度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中國氣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集中體現。
馬克思主義誕生、無産階級革命興起以後,對於如何組建無産階級專政的國家,曾經出現過巴黎公社制和蘇聯的蘇維埃制。中國共産黨在領導中國革命過程中,也曾對農民協會、蘇維埃、參議會進行過嘗試和探索,最終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主的“兩會”制度。“兩會”制度將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結合起來,既滿足了近代民主政治對選舉民主的基本要求,又規避了選舉民主的不足,能最大限度地協調、顧及人民內部的各種利益,從而在體現人民主權、人民意志和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基礎上,調動了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社會主義建設的積極性。“兩會”制度保證了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執政地位,體現了無産階級專政的國家性質,同時充分尊重各民主黨派的歷史貢獻和現實價值。“兩會”制度不同於西方國家的兩院制,與蘇聯的蘇維埃制度也有所區別。我們實行“一院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對其負責、受其監督。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參政議政的重要場所,不是國家權力機關。
“兩會”制度實現了中國之治。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産黨十分重視“兩會”制度的建設。“兩會”制度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豐富和完善,而它反過來又推動了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實踐。“兩會”制度是中國之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之治豐富和發展了“兩會”制度。
我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關”。鄧小平同志強調,新時期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任務,就是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維護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為把我國建設成為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而奮鬥。在新時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展現出蓬勃生機活力,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同時,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強調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積極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在實踐中,人民政協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凝聚共識建言獻策,在推進我國各項建設事業中貢獻了巨大力量。
實踐證明,“兩會”制度不僅是民主的,而且是有效的。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創造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我國已躍升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綜合國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文化影響力、國家影響力顯著提升,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我國長期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成為國際社會公認的最有安全感的國家之一。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除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外,沒有任何一種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能夠在這樣短的歷史時期內創造出我國所取得的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的奇跡。因此,我們有充分理由和足夠底氣對創造中國之治的“兩會”制度保持高度自信。
不斷發揮“兩會”制度的治理優勢。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偉大實踐中,在決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時代,我們需要不斷進行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豐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涵,不斷發揮政黨監督、民主協商的功能和作用,大力推進人民政協各項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堅持和完善“兩會”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地位是在近代以來中國人民探索救國救亡道路、實現民族復興的偉大征程中形成的,是由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決定的。因此,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首先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必須準確把握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職能和作用,自覺把中國共産黨的決策部署貫徹到人民政協工作中去,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無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還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都還存在一些亟須改革和完善的地方。因此,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更加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構建更加健全的“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體制機制。同時,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更好地將各種力量、各種資源、各種積極因素匯聚到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洪流中。
(作者係華東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