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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國將實施納稅信用修復 19種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可修復

2019-12-08 13:38:00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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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企業納稅信用對於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那有什麼措施可以引導納稅人主動糾正納稅失信行為呢?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就發佈了有關納稅信用修復的公告,明確從明年1月1日起,部分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在符合相應的修復條件時,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根據公告,被稅務機關認定可以申請納稅信用修復的19種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包括15項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和4項直接判D級情形。從往年納稅信用評價情況看,這19項失信行為扣分頻次較高,涉及納稅人範圍也較大。

  上海某稅務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 黃穎:之前未按時申報、未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以及各種原因造成非正常戶的企業,其納稅信用等級都會被降級,對企業的日常經營來説影響還是很大的。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納稅服務處副處長 吳衛港:這次信用修復的政策主要是針對企業納稅人。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想通過自我糾錯來修復信用,減少信用損失。

  按照公告,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納稅信用修復申請,並且對糾正失信行為的真實性作出承諾,等到納稅信用修復完成後,納稅人就可以按照修復後的納稅信用級別適用相應的稅收政策,享受相應的管理服務了。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李平:這個公告的推出,有利於引導納稅人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恢復自身信用,這對於發揮納稅信用的正向激勵作用、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沒有履行信用修復承諾,而是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申請納稅信用修復的,稅務機關經過核實後,將撤銷已經完成的納稅信用修復,並在當年度的納稅信用評級中對相關納稅人加大扣分。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