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獻血納入徵信”本不該引發質疑
原標題:“獻血納入徵信”本不該引發質疑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多部門近日發佈通知,提出探索將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徵信體系。有人對此提出質疑。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11月26日在新聞發佈會上回應表示,不獻血不會影響個人信用,更不會帶來懲戒措施。
針對“探索將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徵信體系”,有批評的聲音認為,無償獻血秉持自願原則,不獻血不應該被當作失信來懲戒。有人進而提出質疑,認為徵信系統不是一個筐,不能什麼東西都往裏面裝。
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在新聞發佈會上的表態,可以看做是對上述質疑的正面答覆。其實,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徵信是個人信用加分項,這一點在先前下發的通知當中已有體現,這位負責人的表態,主要也是重申了這個通知的相關內容。
這個通知在這方面的表述是:“健全無償獻血激勵機制。各地應當探索將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徵信系統,建立個人、單位、社會有效銜接的無償獻血激勵機制,對獻血者使用公共設施、參觀遊覽政府辦公園等提供優惠待遇,定期開展無償獻血表彰活動。”對這段話進行前後對照可以看出,激勵、優惠是獻血與徵信掛鉤之後採取的行動,針對的是獻血者而非不獻血者。可見,認為不獻血可能會影響個人信用甚至得到懲戒,是一種過度解讀。
一聽説納入徵信系統就想到失信懲戒,是“獻血納入徵信”引發質疑的重要原因。實際上,既有懲戒又有獎勵,才是徵信體系應該具備的兩種手段,只看到懲戒卻看不到獎勵,屬於一種單邊思維模式,很容易導致以偏概全和片面理解。
“獻血納入徵信”引發質疑,也不能全都怪質疑者。近年來,一些地方徵信體系建設過於注重懲戒而忽視激勵,導致人們對懲戒措施很熟悉,卻不知道或不相信還能給予獎勵,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固定思維——即使獎勵性條款被羅列出來,也可能被忽視了。
從制度設計的初衷來看,“獻血納入徵信”本不該引發質疑,然而卻一度引起不小的質疑,除宣傳和溝通存在不足外,一些地方徵信系統建設重懲戒輕獎勵的做法,恐怕更值得思考。獎勵守信者和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這樣的激勵機制不可或缺,理應作為與懲戒同等重要的舉措,共同推進社會誠信與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