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支援海南自貿試驗區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口岸
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等18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其他自貿試驗區施行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到,支援海南自貿試驗區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與中國律師事務所實行聯營。
《通知》提出了適用於海南自貿試驗區的其他自貿試驗區施行政策,包括四方面共30項政策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在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準方面,提出支援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與中國律師事務所實行聯營等12項內容。
——在擴大金融領域開放方面,提出支援民營資金進入金融業、加強與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戰略合作等7項內容。
——在加快航運領域發展方面,提出允許特定條件下租用外籍船舶從事臨時運輸、進一步便利國際船舶管理企業從事海員外派服務等7項內容。
——在其他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公共信用資訊和金融信用資訊互補機制、探索建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新模式等4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