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精神專家系列談(8)丨與時俱進推進黨內制度創新
編者按:
為以高度政治自覺和思想自覺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浙江日報全媒體評論理論部特別策劃推出“四中全會精神專家系列談”系列理論文章,邀請社科理論界專家學者進行深入解讀。今日推出第8篇,敬請關注。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作出系統規劃,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健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各項制度,健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準制度,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
制度問題是帶有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重大問題,堅持制度治黨是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們黨總結黨的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不斷完善黨章黨規,加強黨內制度體系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制定實施中央八項規定為標誌,我們黨先後制定完善了一系列黨內法規,形成了以黨章為遵循、以責任為導向的“制度群”,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始終把制度建設貫穿于全面從嚴治黨全過程,標誌著全面從嚴治黨向制度化方向縱深發展。但也要清醒看到,黨內制度建設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制度清理不及時、制度體系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亟待解決。
著眼“過去時”做好制度清理。錢穆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一書中寫道:“就歷史經驗論,任何一制度,絕不能有利而無弊。任何一制度,亦絕不能歷久而不變。”這説明,制度也是有生命週期的,也需要進行良性的“新陳代謝”。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過去制定的一些黨內制度出現了不配套、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等問題。因此,要及時對以前特別是早期出臺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梳理和清理,該廢除的廢除、該更新的更新、該迭代的迭代,實現清理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始終保持黨內制度的活力。
著眼“將來時”加強制度創新。全會強調,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又是一個重大現實課題。這充分體現了黨在新時期對社會主義發展規律的新認識,彰顯了我們黨高度的制度自覺和自我革命精神。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國內環境,迫切需要通過頂層設計,優化治理結構,提高治理能力。要堅持因時而進、因需而新、因事而舉,把黨建制度設計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其他各項制度統籌結合、協同運作,充分發揮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牛鼻子”作用,確保各項制度形成合力,不斷提升國家治理能力。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證。
著眼“進行時”強化制度執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一項制度如果只是寫在紙上,卻並不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就會流於形式、成為擺設。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間,就曾提出,各項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説立行、嚴格執行,不能説在嘴上,挂在墻上,寫在紙上,把制度當“稻草人”擺設,而應落實在實際行動上,體現在具體工作中。各級黨委和政府以及領導幹部要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善於在制度的軌道上推進各項事業。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帶動全社會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同時,要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嚴肅查處違反和破壞制度的行為,真正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與時俱進推動黨內制度創新,並以此帶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整體整合創新,確保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始終成為時代先鋒、民族脊梁,切實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中國之治”必將再創新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