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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平臺智慧財産權保護存諸多難題 業內人士提建議

2019-10-30 10:24: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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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平臺智慧財産權保護存在諸多法律難題業內人士呼籲

  提高違法成本創新平臺監管模式

  □ 本報記者 遊春亮

  近年來,阿里巴巴打假聯盟依託大數據和網際網路技術,整合執法機關、權利人、平臺企業各方資源,為打擊網路侵權盜版、保護中外權利人智慧財産權做了大量工作。

  阿里巴巴打假聯盟成立於2017年1月,由阿里巴巴聯合雀巢、茅臺、蘋果等全球17個國家的155個品牌權利人、450多家知名品牌、上百家執法機關發起成立,是全球首個24小時無時差打假聯盟。其堅持線上治理與線下源頭圍剿相結合,通過建立多方合作的環境,運用先進科技及數據分析手段,聯合全國執法機關、品牌權利人打擊線下制售假窩點,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提升消費者信心。

  10月18日,在阿里巴巴打假聯盟秋季大會上,不少打假聯盟成員呼籲,在智慧財産權保護過程中,還存在違法成本低、取證難、平臺監管難等諸多法律痛點和難點,需要技術、行政等全社會力量的共同參與。

  加大懲治力度

  保護智慧財産權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處長趙傑在秋季大會上提出,去年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創造良好創新生態環境。網路版權産業研究基地研究調查顯示,去年我國網路版權産業規模達7423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6.6%,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之一。而智慧財産權保護仍是當前網路版權工作的主基調。一方面要嚴格執法,進一步加大對侵權盜版的懲治力度,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提高違法成本,充分發揮法律威懾作用,持續改善網路版權環境。

  近年來,阿里巴巴打假聯盟就智慧財産權保護和打擊侵權假冒問題與廣東省公安廳等全國多地公安機關建立了廣泛的合作關係,取得了階段性的有效成果。

  據統計,今年以來,阿里巴巴與打假聯盟成員協助公安機關共落地案件153起,涉及打掉銷售窩點137個,倉儲窩點139個,生産窩點216個,共計492個窩點,案值12.4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687人。同時,合作辦理智慧財産權案件29起,刑拘85人,打掉犯罪窩點50個,案件涉及工業汽配、服裝鞋帽、奢侈品、珠寶配飾等多個領域。

  阿里巴巴集團負責人稱,該集團不僅要通過打擊案件切實保護權利人和相關方的自身利益,更要創造一個多方參與、溝通順暢的平臺,進而推進解決知産保護路上的難點、痛點。今後,阿里巴巴打假聯盟將重點研究全鏈路、跨境、著作權等司法難、取證難、定價難的問題,探索知産保護長效機制。

  實施社會共治

  改善版權環境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處長趙傑稱,5G、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技術變革和産業建設不斷産生新的産品形式、傳播方式、商業形態,侵權盜版和版權授權問題也更為複雜。這需要人們破除思維定勢,在網路治理思路、制度規範、模式機制、方法措施等方面進行創新,大力實施社會共治,共同探索凈化網路環境、構建良性商業模式、推動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新途徑。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朱新力認為,假貨問題是社會頑疾,單靠其中某一方力量是無法根治的,需要全社會廣泛參與。阿里巴巴打假聯盟實際上是動員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一種新時代的打假共治系統,它將執法機關、全球品牌權利人、平臺以及消費者緊密連接在一起,形成線上線下對制售假團夥合力圍剿的打假新模式,為假貨問題的解決提供了一種全新思路。從過去幾年的成長軌跡和打假成果來看,打假聯盟也為其他社會頑疾的解決提供了一種行之有效的樣本。

  過去兩年多來,阿里巴巴打假聯盟將過去分散的執法資源、制售假線索、打假技術,打通成“打假共治系統”。據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張景利透露,阿里巴巴倡議成立打假聯盟以來,給公安機關提供的案件線索將近2000條,抓獲2000多人、破案搗毀窩點2000多處。

  加強平臺監管

  創新保護模式

  網路平臺智慧財産權保護存在諸多法律難點和痛點。

  浙江省義烏市公安局經偵分局智慧財産權大隊副大隊長葉燕君舉例稱,在偵查過程中,警方並不能確定網路中人與實際後臺人員是否一致,收貨地只有粗略的,譬如只有哪個小區哪一棟,沒有具體的單元和房間號。在帶隊核查和抓捕過程中,目標的現居住地及經營場所就難以確認,嫌疑人的核查情況不能準確落地。新的展示平臺、溝通平臺、交易平臺、支付方式不斷出現,隨之而來會被應用到某個犯罪環節作為防火牆、隔離帶使用。警方在確定實際經營人是否是犯罪的時候,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對於多平臺案件打擊的難點,葉燕君認為,一是如何發現嫌疑人所使用的分散于多個平臺的用於展示、溝通、交易、支付等工具或方式;二是在發現之後如何進行關聯;三是平臺數據的提取和固定,包括數據的下載、恢復和調取,最理想的狀態是嫌疑人把所有的犯罪事實全部都交代得一清二楚,把賬號和密碼告訴警方,但常態是需要警方尋找蛛絲馬跡、順藤摸瓜,再進行關聯,審查並固定到筆錄中,形成完整的數據鏈。辦理此類案件,需要警方與時俱進地學習新知識、新技術,熟悉新的社交軟體、交易平臺,同時對新型的支付方式進行了解和應用,能夠看到及感知其作案方式、手法和模式,提高個人的敏感度。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崔國斌説,大數據等新技術的進步使得新的平臺保護措施成為可能。這些技術可能非常複雜,有時候個案的權利人很難理解這些技術能做到的可能性,導致的結果是,個案中很難由當事人向法院證明平臺或行業如何監管才能合理達到法律預期,這時候的司法預期基本無效,有時候政府不花很大投入,也無法越過資訊障礙。如果有行政參與,可保證社會及時找到有效合理預防侵權的措施,並付諸實施。政府、權利人、行業協會要共同努力,推動平臺採納最新的技術規範,許可權利人有效參與侵權行為的發現、認定和處理。

  阿里巴巴智慧財産權保護總監李溪涵則認為,現在所有智慧財産權的保護模式是以法律確權為基礎的,在此基礎上,阿里巴巴孕育了原創保護機制,原創保護機制的核心是平臺確權,在法律確權基礎上予以更好的補充。網際網路、區塊鏈、存證、圖片識別、圖像處理的技術以及計算力的提升,使得平臺確權越來越成為在司法體系之外的重要補充,也更提升了平臺在智慧財産權保護領域的主動性。未來,希望通過“平臺確權+法律確權”的方式,結合數據和技術手段,提升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效率,降低權利人的成本,創造出智慧財産權保護新模式。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