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民營經濟仍需制度創新保駕護航
【新時代民營經濟和高品質發展】
核心觀點: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盤和林認為,作為推動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民營經濟的發展已經得到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但要想保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制度創新仍是當務之急。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經濟建設取得了令世界矚目的巨大成就。這40年裏,我國民營經濟由小到大、由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在經濟發展創造中國奇跡的過程中,民營經濟功不可沒。
總體來看,如今的民營經濟已經呈現出典型的“五六七八九”特徵,即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産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而我國進入世界500強的民營企業,也由2010年的1家增長到了2018年的28家。9月上旬,筆者作為“新時代民營經濟和高品質發展”網路主題宣傳活動的隨團專家先後考察了浙江、福建、廣東等地的民營經濟發展狀況,走訪了比亞迪、吉利、安踏等著名企業,就充分感受到了民營經濟發展的蓬勃活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重申,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在2018年底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非公有制經濟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沒有變!我們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沒有變!我們致力於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沒有變!
毫無疑問,作為推動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民營經濟的發展已經得到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然而就目前來看,在制度安排方面,民營經濟的發展仍然受到了某些制約。要想保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制度創新仍是當務之急。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創新是經濟增長的主要源泉,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一套與生産力水準和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的經濟制度,可以對民營經濟起到提高經濟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不確定性等作用。制度並非單一的,只有形成健全有效的制度體系,才能助力民營經濟的高品質發展。
産權制度是民營經濟發展制度創新中最基礎也最重要的一項制度。正如現代産權經濟學創始人阿爾欽所一直強調的,當社會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體對同一商品有需求時,就意味著競爭,而約束競爭和解決衝突的規則就是産權。
部分民營企業産權不明、權責不分,是制約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嚴重阻礙,且由於目前清晰明確的産權保護制度還不完善,在政府監管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一抓就死、一放就亂”的局面,從而導致了市場秩序混亂、産品同質化嚴重等問題,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通過制度創新來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建立系統而完備的産權界定、産權保護、産權轉讓以及産權使用制度體系這項工作首當其衝。只有在法律層面形成嚴謹而有效的産權體系並保證其落實,才能使民營經濟掙脫束縛,持續發展。
嚴苛的市場準入制度也在掣肘民營經濟的高品質發展。在如今民營企業已經支撐中國經濟發展半壁江山的背景下,要想實現民營經濟的長期健康發展,就離不開對民營經濟面臨的市場準入壁壘的打破。今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4月,又印發了《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兩個“意見”中都包括了消除民營經濟面臨的各種隱性壁壘,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的內容。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進行分工,其中還包括了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
當然,通過制度創新來助力民營經濟發展不僅只有健全産權制度和放寬市場準入兩方面內容,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完善創新激勵機制等都屬於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所做的制度創新努力。只有建立了與生産力水準、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完整有效的制度體系,才能實現民營經濟乃至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的高品質發展。(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盤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