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三部反壟斷法配套規章9月施行
央視網消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6月份制定出臺了《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三部《反壟斷法》配套規章,這三部規章將於9月份正式施行。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配套規章明確了中央和省兩級執法機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查處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案情較為複雜或者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以及有必要直接查處的案件,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反壟斷執法工作。明確了舉報、立案、調查、處理等程式性規定,要求處理決定應當依法公示。規章特別指出,執法機構查處壟斷行為時,應當平等對待所有經營者。同時細化了壟斷協議認定方法和執法程式,對前三個主動報告並提供重要證據的經營者,可以按提出申請的先後順序,減免不同幅度的罰款,使寬大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規章特別對認定網際網路、智慧財産權領域市場支配地位的考慮因素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