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要醒目標注警示語
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趙文君)“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用語區應當位於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佔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從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標簽要醒目標注警示語、規範保質期標注方式。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日正式發佈《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孫梅君介紹,指南涉及産品上市後監管,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涉及産品市場準入,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指南旨在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讓企業鄭重聲明,讓公眾明白消費,讓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深入人心。辦法推進保健食品註冊備案雙軌制運作,建立開放多元的保健食品目錄管理制度,以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為抓手,進一步強化産管並重,社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