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共用“道路崎嶇”:閒置車輛出租賺外快藏風險
閒置車輛出租賺外快?危險
私家車共用“道路崎嶇”
家裏的汽車閒置不用,租給租車公司或放在共用汽車平臺託管,每月賺取幾千元租金的“零花錢”,您能接受這種私家車共用模式嗎?瞄準閒置私家車“生財”的需求,市面上可接受私家車託管的平臺越來越多,除了租給租車公司,您還可以直接在手機上發佈車輛、選擇租客。但平臺“跑路”、保險拒賠、事故擔責……看似門檻低、收益高的私家車共用背後卻悄然隱藏著不少風險。
租車公司跑路追車無門
若不是有人通過114打來一個挪車電話,李女士家的車“蒸發”時間就超過兩個月了。
今年春天,想將自家一輛閒置車輛出租賺些外快的李女士,在網上搜到一個私家車託管平臺。簡單簽署合同之後,以每個月4500元的租金租給了這家註冊在重慶的平臺,供它轉租給其他人。
沒想到,這個平臺在支付了1個月租金後,就不再打款給李女士,相關負責人直接失聯。
隨後,越來越多的跡象顯示這家平臺不靠譜,開始擔心自家車輛安全的李女士想拿回車,卻被告知因為租賃合同還在有效期內,只能按未按照合同付款處置,而非丟車。
在非常偶然的機會下,她發現自家車正在跑滴滴。可經過幾次電話溝通,滴滴客服也拒絕了直接給她車輛行駛資訊和停放資訊的要求。
轉機終於來臨。上月底,心急如焚的李女士突然接到了一則挪車電話,一位車主通過撥打114通知她挪車。趕到車輛停放地址後,李女士再次報了警,將車開了回來。
雖然車已經回到自己手上,但無論是她還是租車人,都和共用汽車平臺還有合同糾紛待解決。眼下,心有餘悸的李女士連説自己不會再將車出租,但眼見著的月供壓力、保養壓力和停車費用壓力,就要重新落到她頭上。
“現在這個平臺不靠譜,會不會有其他靠譜的?”她問記者。
共用汽車平臺盯上私家車
將私家車出租賺零花錢已成為很多車主的小心思。瞄上這個需求的平臺也越來越多,在網上也可以搜到凹凸租車、易約車、大方租車等多個線上平臺。
以凹凸租車為例,其官網顯示,只要車輛行駛公里數不超過20萬公里,手續及保障齊全,車況良好並有閒置時間,便可發佈至平臺供其他人租用。車主自主設置價格,租期可按照小時、天、周進行租用,平臺收取15%的服務費。凹凸出行方面數據顯示,目前平臺上註冊車輛超過50萬輛,註冊用戶達到1500萬。
此外,共用汽車平臺也在拓展個人車輛共用業務。GoFun出行日前宣佈面向個人車主招募。油車託管要求是9年內、行駛里程在10萬公里內,電車要求是3年內3萬公里內的車輛。閒置託管車輛收益採取的是車主和平臺5:5分成,根據不同車型,車主有2500元、3000元、3500元3檔的每月保底收益。
“我們的業務在北京剛剛上線還不到一個月,目前已經有100輛車加入。今年我們預期加入的車輛將達到3000輛以上。”GoFun相關負責人説。
簽了租賃合同依然有風險
私家車到底可否用於出租共用?交通運輸部2017年發佈的《關於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中曾提出,如果將私家車的車輛性質登記為“租賃”並符合當地有關規定,也可以從事分時租賃業務。但同時,深圳等地卻出臺規定明確個人車輛不得作為共用汽車運營。
“從法律上講,私家車屬於個人財産,可以合法租賃給他人,但也存在風險。”丁丁律師創始人、北京國舜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林小建表示。他建議,如果車主要計程車輛,一定要與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過、有正式營業執照的正規公司簽訂租賃合同,並且明確車損情況、第三者責任和盜搶等條款細節。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説,如果車主有過錯的,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這就涉及到事後責任判斷問題。”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私家車挂靠租賃後,其性質改變為營運車輛,而營運車輛的保險費用也要高於普通家用車,所以私家車主沒有更改險種的話,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將不會理賠。
本報記者 董禹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