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招聘時禁問婦女婚育情況
招聘時禁問婦女婚育情況
本報訊(記者 王天淇)市人力社保局近日聯合市教委等9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明確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同時還將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加強中小學課後服務,緩解家庭育兒負擔,促進婦女就業。
依據通知,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資訊、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及行業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帶頭遵法守法,當好表率。
通知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健全招聘會巡查制度,將性別歧視內容作為巡查重點,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督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切實履行招聘資訊發佈審核義務,及時糾正就業性別歧視行為。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佈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資訊的,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將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因發佈含有性別歧視內容的招聘資訊接受行政處罰等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本市將建立聯合約談機制,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和市總工會建立市級聯合約談工作機制的基礎上,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也要牽頭婦聯和工會組織于年底前建立區級聯合約談工作機制,主動接受市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暢通窗口來訪接待、12333、12338、12351熱線等渠道,及時受理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舉報投訴,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約談,採取談話、對話、函詢等方式,開展調查和調解,及時化解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間矛盾糾紛。各區各部門要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條件具備的區可探索設立女性權益調解仲裁庭,積極為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法律諮詢等法律幫助,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積極為符合條件的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
各區各部門還要採取措施促進婦女就業,加強就業服務,以女大學生為重點,為婦女提供個性化職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組織婦女參加適合的培訓項目,鼓勵用人單位針對産後返崗女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加強中小學課後服務,緩解家庭育兒負擔。完善落實生育保險制度,切實發揮生育保險保障功能。加大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懲處侵害女職工孕期、産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權益行為。對婦女與用人單位間發生勞動人事爭議申請仲裁的,要依法及時接受快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