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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把握人口發展規律 促進新時代人口均衡發展

2019-05-30 09:41:0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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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

  ■新中國成立後,實行計劃生育是基於我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的基本國情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它使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得到初步緩解,創造了較長的人口紅利期,有力促進了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國家可持續發展能力大大增強。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人口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處理好人口規模和結構的關係、努力實現適度生育水準,大力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能,把全面兩孩政策落到實處,是人口發展領域必須關注的三大問題。

  ■應重視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全面而深刻地理解把握人口規律,推動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歷史的選擇

  我國自古就是世界人口大國。在傳統社會,有人口就有賦稅,就能強國;有人口就有兵源,就能開疆拓土。歷代統治者大力鼓勵人口繁衍,一旦社會安定、生産發展,人口總量就會大幅增長;到了改朝換代的時候,兵荒馬亂、災荒瘟疫交織,人口就會急劇減少。總體上看,17世紀以前,我國人口在週期性的消長起伏中緩慢增長。

  明朝末年玉米、甘薯、馬鈴薯等高産糧食作物的傳入,特別是清朝前期長達百年的康乾盛世,使得我國人口迅猛增長,先後突破2億、3億大關,道光年間突破4億大關。這導致人地關係相當緊張,“人滿為患”一詞屢見於史籍,有遠見的思想家開始為人口增長擔憂。與此同時,歐洲各國也面臨史無前例的人口增長,一些西歐國家通過工業化、城市化和殖民活動,化解了人口過剩的難題,打破了週期性的人口膨脹、衰減、再膨脹的怪圈。而我國在重農抑商傳統思想的指導下,採取以鼓勵墾荒為中心的對策,沉重的人口壓力難以緩解。數千萬老百姓闖關東、走西口、下南洋,自求生路。近代中國,內憂外患、兵連禍結,人口問題與貧困、饑荒、疾病、愚昧、內亂等相互交織,成為突出的政治和社會問題。

  新中國成立後,實行計劃生育是基於我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的基本國情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新中國的成立使社會趨於穩定,經濟得到恢復,醫療衛生條件不斷改善,死亡率迅速下降,人口以空前的速度增長,全國總人口從1949年的5.4億人迅速增長到1970年的8.3億人,人口壓力在經濟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逐步顯現。1952—1976年,我國每年大約只能解決200萬人的新增就業需求,城市失業問題越來越嚴重;年每人平均糧食佔有量始終徘徊在300公斤左右,每人平均收入增長緩慢,人民生活水準低下。這當然與當時僵化的經濟體制和政策偏差有關,但人口增長太快、高素質的人口太少也是一個很大的制約因素。1971年,經毛澤東同志批准,黨中央、國務院毅然作出在全國城鄉全面推行計劃生育的重大決策。整個70年代,計劃生育在全國城鄉蓬勃開展,取得了非常顯著的效果。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百廢待興,人口增長與物資短缺的矛盾更加尖銳。1978年,全國總人口達到9.6億,且增長勢頭迅猛,如不採取必要措施,必然會帶來各種問題。當年我國經濟總量在世界排名第十一位,但據世界銀行數據,每人平均GDP在有統計數據的135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倒數第四位,人口問題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鄧小平同志把控制人口增長與實現國家現代化的目標緊緊聯繫在一起。他指出:“我們的人口政策是帶有戰略性的大政策。”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儘快把經濟增長搞上去,把人口增長降下來,成為全黨全國的共識。“計劃生育”有關內容先後寫入1978年、1982年憲法。1980年,中央決定在城鎮和部分農村實行獨生子女政策,併發表《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産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1982年,黨的十二大把計劃生育確定為基本國策。從1991年開始,中央連續15年召開座談會,對計劃生育工作作出部署,並建立了“一票否決”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對計劃生育工作,黨心民心高度一致,專家學者認識高度一致,全國上下雷厲風行。計劃生育工作在艱辛中爬坡、在奮進中提高,走過了輝煌而曲折的發展歷程。

  進入新世紀以後,人口過快增長的勢頭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增長與經濟短缺的矛盾淡化了,但新的問題浮出水面:人口慣性增長趨勢明顯減弱,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人口流動遷移非常活躍,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偏高,家庭的撫幼養老能力和功能有所弱化,等等。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歷史重任開始擺在我們面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中華民族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先後作出單獨兩孩政策、全面兩孩政策的重大決策,這些重大決策具有重大歷史意義。人口新政順應時勢、彰顯民意、符合人口發展規律,標誌著獨生子女政策完成了歷史使命。獨生子女政策之所以能如期完成既定目標,一靠黨中央“不畏浮雲遮望眼”的決策智慧和“亂雲飛渡仍從容”的戰略定力;二靠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信任、支援參與;三靠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敢於擔當;四靠各方協同、群策群力;五靠基層工作者的辛勤努力。

  回顧我國計劃生育的歷程,可以概括為“起于憂患、行于艱難、成于均衡”。40多年來,我國在經濟還不發達的情況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從根本上扭轉了人口過快增長的勢頭,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産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我國用30年時間走過歐洲國家上百年才走完的歷程,實現了人口再生産類型從“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長”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轉變。隨著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創造了撫養負擔較低、勞動年齡人口充裕、儲蓄率較高的人口紅利期。改革開放使人口紅利得到充分釋放,成為我國經濟長期快速增長的重要原因。據測算,1978—2010年,人口紅利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20%—25%。人口增量的下降,為提高每人平均衛生、教育投資水準創造了條件,人民群眾的生存發展狀況大為改善,人口素質大幅提高。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得到初步緩解,國家可持續發展能力大大增強。如果不實行計劃生育,每人平均耕地、糧食、森林、水資源、能源等佔有量將比目前低20%以上。我國積極落實國際人口與發展大會《行動綱領》和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為減緩全球人口增長、消除貧困作出重要貢獻,樹立了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形象。

  一切偉大的成就都是接力探索、接續奮鬥的結果。計劃生育在風險中艱難前進,在批評中逐步完善。我們的事業之所以偉大,就在於經歷世所罕見的艱難而不斷取得成功。習近平同志指出,不能用今天的時代條件、發展水準、認識水準去衡量和要求前人,不能苛求前人幹出只有後人才能幹出的業績來。哲人曾經評論過,“一代人為之艱苦奮鬥的事情,另一代人往往看得平淡無奇”。我們這些後來人,對歷史要抱著了解之意、理解之心、敬重之情。

  人口發展領域必須關注的三大問題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人口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習近平同志指出:“當前,我國人口結構呈現明顯的高齡少子特徵,適齡人口生育意願明顯降低,婦女總和生育率明顯低於更替水準。”這是對新時代人口發展特徵的深刻概括。我們必須正視新情況、分析新問題、應對新挑戰。當前,尤其要重點關注三個方面的問題:

  處理好人口規模和結構的關係,努力實現適度的生育水準。長期以來,人口眾多一直是我國的基本國情。近14億的人口總量,對於尚不發達的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有限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來説還是過於龐大。人口規模如能適當少一些,每人平均資源佔有量就會提高一些。從長遠趨勢看,我國人口總量將趨於下降,但規模和結構是一對矛盾,總量下降宜緩不宜快。如果規模降得太快,老齡化就會太快,撫養比也會很高,就會削弱經濟社會活力,加重經濟社會負擔。只有讓規模變動平緩一些,才能確保結構問題處在可控範圍內。因此,努力實現適度的生育水準是未來一個時期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的必由之路。應該認識到,一個國家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對人類有較大貢獻,當然要有一定的人口規模。人口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當前,我國的生育水準面臨較大下行壓力,必須引起足夠重視,採取積極、穩妥的措施,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實現適度生育水準。

  大力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能。2013年以來,我國勞動年齡人口開始減少,但總量仍很龐大。目前有15—64歲勞動年齡人口9.9億,預計2030年有9.5億,2050年還有8.2億,而且我國的勞動參與率較高。未來三五十年,我國勞動力資源總量仍然比較充裕,人力資源基礎仍然雄厚。當前西方七國集團的勞動年齡人口總和約為4.8億,但經濟總量是我國的3倍,勞動生産率是我國的7倍多。可見,我國並不缺勞動力數量,缺的是高素質、高技能的勞動力。勞動力總量供過於求和結構性短缺並存,反映出人口素質與産業結構調整的需求不匹配。一邊是“用工荒”,高技能工人短缺;一邊是大學生就業難。在低生育水準下,我國不能再依靠廉價勞動力的低成本優勢參與國際競爭,必須轉向主要依靠勞動力品質驅動經濟發展。我們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不斷提高勞動者素質,提升全要素生産率,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變人口大國為人力資本強國。

  把全面兩孩政策落到實處。目前,影響生育行為的主要不是生育政策,而是公共服務發展水準和經濟社會政策。群眾普遍反映,生出來的孩子沒有人帶,養孩子的成本高。解決這些問題,必須落實好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的要求。一要補短板,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援社會力量興辦託兒機構,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二要抓重點,落實各項福利待遇,落實個人所得稅減免扣除,落實計劃生育免費服務,將計劃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産假納入生育保險。三要強弱項,保障女性就業權益,支援其職業發展,探索建立育兒期的彈性工作制,促進家庭和工作之間的關係平衡。低生育率的深層原因是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發展、女性受教育程度和勞動參與率的提高、人口流動性的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生活方式的變遷、生育觀念和養育模式的變化等。解決不願生、不敢生的難題絕非易事,必須下大力氣,制定出臺符合國情的家庭政策,構建性別平等、兒童優先、老年幸福、代際和諧的家庭友好型社會。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