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多舉措進一步優化稅務登出流程
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申鋮、王嘉鑫)國家稅務總局近期發佈通知,推出進一步優化企業登出流程的多項措施,改善稅務執法方式,為納稅人辦稅再添新便利。
據介紹,此次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稅務登出辦理程式工作的通知》,從擴大即辦範圍、簡化登出前業務辦理流程、減少資料報送3個方面,對現有政策作出細化、補充和完善,推出更大力度優化稅務登出流程的系列舉措,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司長饒立新介紹説,稅務總局自2018年9月以來,通過推進清稅證明免辦、即辦服務、“承諾制”容缺辦理等措施,企業辦理稅務登出大幅提速。
自2018年9月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來,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若符合簡易登出條件,可以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登出。但實踐中,還有此類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
為響應納稅人訴求,此次發佈的通知擴大了即辦範圍,對此類情形及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資料齊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同時,對於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但資料不齊的,可採取“承諾制”容缺辦理。
“處於非正常狀態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出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狀態,補辦納稅申報手續。此次簡化稅務登出前業務辦理流程,較大程度提升了辦稅效率。”饒立新介紹,通知對非正常狀態期間未開展生産經營活動、無相關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增加了批量零申報相關規定。相關稅(費)種符合零申報情形的,經納稅人確認後,可進行批量零申報處理。
此外,通知對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還進一步簡化了相關證件、資料的報送要求,具體包括《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發票領用簿》,以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等相關文件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後不需要再向稅務機關提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