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等6部門關於評選表彰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的通知
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 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日前發出《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等6部門關於評選表彰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的通知》。全文如下:
2007年以來,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舉辦六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倡導學習道德模範、崇尚道德模範、爭當道德模範,有力促進了人民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和全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根據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經中央文明委領導批准,今年評選表彰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這條主線,堅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精心組織、嚴格把關,推出一批作出貢獻大、群眾口碑好、事跡突出感人、體現崇高精神、典型示範性強的道德模範,廣泛開展道德模範宣傳學習活動,大力弘揚共築美好生活夢想的時代新風,把道德模範的榜樣力量轉化為億萬群眾的生動實踐,在全社會形成崇德向善、見賢思齊、德行天下的濃厚氛圍,以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的新進展新成就迎接新中國成立70週年。
二、主辦單位
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
三、獎項設立
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分為“助人為樂模範”“見義勇為模範”“誠實守信模範”“敬業奉獻模範”“孝老愛親模範”五類。每類表彰10名左右,5類共表彰50—60名。未當選全國道德模範的正式候選人授予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四、實施步驟
1.發動群眾推薦。3月下旬,主辦單位成立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以下簡稱“全國活動組委會”)及其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軍隊系統成立相應機構,啟動評選表彰工作。各地和軍隊系統組委會及時宣傳公告評選活動和推薦辦法,暢通本地區本系統參與渠道,引導群眾廣泛推薦候選人。
2.組織遴選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明委以及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在本地區本系統層層推薦的基礎上,按照綜合考量、優中選優的原則提出擬推薦的候選人名單,在媒體公示、徵求意見後,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明委領導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領導審簽,于5月20日前報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每類推薦名額不超過2人,總數不超過10人。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每類推薦名額不超過1人,總數不超過5人。
3.集中宣傳公示。6月,全國活動組委會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和重點網站展示介紹候選人基本情況及主要事跡,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4.組織投票評選。6月,組織“萬名公眾代表”投票。7月,組織全國活動評委會投票。根據投票結果,提出全國道德模範及提名獎獲得者建議名單。
5.進行隆重表彰。中央文明委審定建議名單後,作出表彰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的決定,召開座談會,舉行頒獎儀式。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作為今年精神文明建設的重點工作,作為為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營造濃厚氛圍的重要舉措,擺到重要位置,精心組織實施,高效圓滿地完成各項任務。
2.嚴謹有序評選。要堅持標準從嚴、公正評選,認真做好群眾推薦、遴選審核、公示宣傳、投票評選等各環節工作,堅持群眾路線,擴大視野、深入考察,真正把道德標桿人物推薦上來,確保評選出的道德模範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3.重在宣傳學習。要把宣傳工作和學習活動貫穿評選表彰各環節,組織各級各類媒體深入宣傳報道道德典型人物,運用製作刊播公益廣告、舉辦專題展覽、組織故事匯巡演等方式,弘揚道德模範崇高精神,使評選表彰過程成為宣傳模範事跡、學習模範品質、踐行模範精神的過程。
4.關愛道德模範。要持之以恒地關心關愛道德模範,認真落實《幫扶生活困難道德模範實施辦法(暫行)》,深入了解新當選道德模範的工作生活情況,對於存在實際困難的給予資助,樹立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價值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