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費率具體怎麼降?國務院定了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部署,明確具體配套措施;確定今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更大激發市場活力;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
社保費率如何降?
按照《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為落實從5月1日起各地可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原規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費率部署,會議決定:
一是核定調低社保繳費基數。各地由過去依據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改為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使繳費基數降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本省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願選擇繳費基數。
二是將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費率再下調20%,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可下調50%。
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以“減”促簡政
會議指出,要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對標先進水準,聚焦短板弱項,加大力度打好優化營商環境硬仗,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一要從“減”字入手促進簡政。年底前在全國將企業開辦時間壓至5個工作日內、辦理用電業務平均時間壓至45個工作日內,進一步破除市場主體反映多的納稅、獲得信貸、辦理企業登出和破産等方面的堵點痛點。
二要按照競爭中性原則,加快清理修改相關法規制度,對妨礙公平競爭、束縛民營企業發展、有違內外資一視同仁的政策措施應改盡改、應廢盡廢,年底前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在國家、省、市、縣四級政府全覆蓋,今後涉企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建立投訴舉報、第三方評估等機制,堅決防止和糾正排除或限制競爭行為,不保護落後。
三要推進公正監管,糾正政府監管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問題。在涉及群眾生命健康的領域建立鉅額賠償和罰款制度,對違法違規導致嚴重後果的企業和責任人嚴加懲處。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推行信用監管,打造充滿活力又公平有序的市場。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
草案細化了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政府監管職責和問責措施,依法按程式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並完善了食品安全標準、風險監測等制度,確保食品安全,維護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