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專項債絕非“大水漫灌”
目前全國人大已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39萬億元,其中新增一般債務限額5800億元、新增專項債務限額8100億元。較大規模的專項債發行,引發社會關注,此舉是否會引起財政赤字擴大,如何防範風險問題?
這裡首先要分清一般債與專項債的區別。根據我國法律法規,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由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融資,主要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列入赤字;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由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不列入赤字。由此可見,兩種債務對應的財政預算口徑、償債來源等存在較大差異。專項債券對應特定項目,並以特定收入償還,重點在於發揮穩投資、補短板、促消費的作用。
在資金運用上,財政部要求各地妥善安排資金投向,將提前下達的2019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依法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重點支援國家重大戰略,落實易地扶貧搬遷、貧困地區特別是“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基礎設施、污染防治、棚戶區改造等重大決策部署。這充分説明瞭專項債券注重精準投向、有效投資,絕非搞“大水漫灌”。
當然,在發揮政府規範舉債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應堅持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比如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強化法定預算約束,嚴禁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等。這些措施本身就是積極財政政策的題中應有之義。
當前,積極財政政策要更好發揮作用,除了“加力”,還要注重“提效”,也就是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避免低效無效支出。只有這樣才能緩解實施減稅降費、經濟增速放緩帶來收支壓力。目前,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已明確,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也即將拉開序幕。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逆週期調節,將使積極的財政政策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更加有效地應對經濟下行壓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作者:曾金華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