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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民營企業在行動】最高法副院長江必新: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2018-11-08 10:29: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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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人民法院依法甄別糾正張文中案等一批涉産權冤錯案件,促進增強企業家人身、財産安全感和幹事創業信心,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11月7日採訪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

  六方面加大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力度

  記者:人民法院如何充分履行審判職能,全面保護企業家的各類合法權益?

  江必新:人民法院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要求,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職能作用,為民營企業提供充分的服務和保障。我認為應該從6個方面進一步加大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力度:

  一是要依法保護。凡屬於法律所不禁止的,當事人之間合同約定的或者不違反合同約定,人民法院都應當認可這些行為。凡屬於違法侵害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堅決依法予以制裁。凡屬於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依法經營行為,人民法院應堅決依法予以保護。

  二是要能動保護。所謂“能動保護”是指,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要根據法律法規,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政策,及早地制定相關司法政策,明確相關的法律界限,為有效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權益提供具體規範;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強對下指導,指導各級法院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規,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三是要平等保護。人民法院對民營企業要跟對國有企業一樣,對中小企業要跟對大企業一樣,一視同仁,不偏不倚,反對歧視和偏見。具體地説,就是絕不能單純地以國有資産流失為藉口損害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權益,絕不能單純以維護公共利益為藉口置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和正當訴求而不顧,絕不能因為中小企業量小質弱,或者因其在當地經濟中所佔份額較小、實力較弱,而忽略對中小企業正當權益保護。

  四是要全面保護。就是説,不僅要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而且要保護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不僅要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實體上的權利,而且要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程式上的權利;不僅要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利,而且要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正當利益;不僅要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物權産權債權,而且要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智慧財産權。

  五是要實質保護。一方面,我們要防止有些人抓住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一些經營行為上的瑕疵、輕微的違法行為,以此置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于死地的行為;另一方面,要警惕一些人抓住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敲詐勒索等行為。

  六是要及時保護。各級法院在審理涉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案件時,應當盡可能地減輕相關當事人的負擔,為當事人訴訟提供更多便捷和方便,降低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率,使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儘早地擺脫訴訟的糾纏,使他們儘快地投入到企業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從而為民營企業發展建構良好的法治環境。

  加大依法甄別糾正涉産權冤錯案件力度

  記者:社會各界十分關注人民法院依法甄別糾正涉産權和企業家權益案件,在這方面有何進展?

  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始終強化思想武裝,統一思想認識,精選配強組織力量,制定司法政策和相關司法解釋,加大依法甄別、糾正涉産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冤錯案件工作力度。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即成立“涉産權錯案冤案甄別糾正工作小組”,並下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甄別和糾正涉産權錯案冤案的工作方案》和《關於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全面展開涉産權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的意見》等文件均強調,依法加大甄別糾正涉産權和企業家冤錯案件工作力度。

  二是,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對張文中案、顧雛軍案及江蘇牧羊集團案等3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涉産權案件啟動再審。目前,張文中案已經審結,該案準確把握了國家政策的發展變化,對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規範行為以法律的視角、標準實事求是地對待、看待和妥善處理,嚴格區分了罪與非罪的界限,是人民法院落實黨中央産權保護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政策的一個“標桿”案件,社會反響良好。顧雛軍案和江蘇牧羊集團案正在加快審理中。

  三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地方法院均加大了涉民營企業家錯案冤案甄別糾正工作力度,全國各級法院也有很多經過甄別糾正後宣告當事人無罪的案例。

  四是,對於涉産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冤錯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加大新聞宣傳工作力度,積極宣傳黨中央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精神,努力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完善司法政策讓企業家輕裝前進

  記者: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一些民營企業歷史上曾經有過的一些不規範行為,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按照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處理,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如何開展工作?

  江必新: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加大甄別糾正涉産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冤錯案件工作力度,將中央保護産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的政策落到實處。

  一是進一步完善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冤錯案件的甄別糾正工作機制,加大案件發現、甄別的工作力度。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各巡迴法庭,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均要進一步加大涉民營企業冤錯案件的甄別糾正工作力度,持續做好對民營企業家申訴或申請再審的案件的甄別糾正工作,對裁判確有錯誤的案件依法決定再審,及時向社會公佈,並加大國家賠償的工作力度。二是繼續依法妥善審理好已提起再審的顧雛軍案、江蘇牧羊集團案。三是儘快發佈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保護産權和企業家權益的第二批典型案例,繼續向社會釋放積極信號,為各級法院審理有關案件提供指引和參考。

  記者:在完善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司法政策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將有哪些舉措?

  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新的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時,要以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原則作為指導,提高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的科學性。最高人民法院在出臺司法政策時,還要進一步考慮同其他司法政策是不是有疊加效應的問題,避免出臺政策可能産生的負面影響,不斷提高司法政策的水準。

  最高人民法院將堅持各類市場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權利保護平等和發展機會平等的原則,全面梳理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中對民營經濟保護不平等的規範,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廢止。目前,該項工作已經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規劃之中,已經啟動。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緊起草涉及刑事、民事交叉的司法解釋,嚴格執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堅決防止將民事案件作為刑事案件處理。(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李萬祥)、

   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