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保護法》亮劍網路“惡搞”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網際網路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日前,陜西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葉挺將軍後人訴西安摩摩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名譽侵權糾紛一案。這是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後文簡稱《英烈保護法》)施行以來,由英烈家屬作為原告起訴侵權者第一案。
5月,該公司所屬自媒體“暴走漫畫”在《英烈保護法》實施之後,公然利用網路平臺,發佈一段醜化惡搞葉挺烈士作品《囚歌》和董存瑞烈士的視頻,引起網友強烈譴責。5月24日,葉挺將軍後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以此對那些公然褻瀆英烈的相關責任人起到威懾和警示作用”。
依法遏制網路造謠誹謗、惡搞英烈亂象,大力弘揚保護和尊崇英烈正氣,《英烈保護法》如何亮劍,備受關注。
戲説醜化成網上公害
“我們不僅是為自己的先輩打這場名譽官司,更希望為所有被侮辱、被褻瀆的英烈討個公道。”葉挺之孫、著名導演葉大鷹表示,“暴走漫畫”的行為嚴重違法,明知故犯挑戰法律底線。
“更令人氣憤的是,他們還借‘道歉’之名炮製獲得董存瑞烈士妹妹原諒的假新聞,為辱罵英烈的節目主持人‘王尼瑪’出演的電影進行商業推廣。這是一次又一次戲弄社會。”
近年來,一些歪曲歷史、惡搞英烈的網路公害引發眾怒。有的為了博眼球、博出位,顛覆信仰,喪失底線;有的打著“娛樂到底”“張揚個性”旗號,變著法子調侃歷史,嘩眾取寵,謀取暴利;還有部分網路“紅人”“大V”反傳統、反社會動機強烈,詆毀先輩,否定歷史……
據葉挺後人的代理律師廉高波介紹,“暴走漫畫”相關視頻醜化、褻瀆英烈,違反了《英烈保護法》相關規定,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視頻惡搞事件發生後,相關網站雖關閉“暴走漫畫”賬號、下架相關視頻,但其造成的惡劣影響尚難清除。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社會各界十分關注。
自媒體缺少自律自查
“‘暴走漫畫’為什麼專挑中小學生課本裏的英烈醜化和調侃?他們的目的是利用青少年辨別力不足和逆反期心理,毀損共同思想基礎,顛覆社會主流價值。”葉大鷹説。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依法懲處侵害英烈權益等違法行為,其意義不僅在於懲惡,更大的意義是正風,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形成崇尚英雄、敬畏英烈的整體社會氛圍。
5月,文化和旅遊部部署查處醜化惡搞英雄烈士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求相關網際網路文化單位開展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共下線涉嫌違規視頻6萬餘條,清理有關資訊1.7萬餘條,處置違規賬號8030個。
“近年來網路平臺頻頻出現醜化詆毀英烈的內容,原因在於一些自媒體缺少自律自查機制,為了吸引關注、謀求商業價值,熱衷於‘打擦邊球’,其傳遞的歷史虛無主義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程嘯分析説。
《英烈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網際網路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暴走漫畫稱自己“習慣以一種娛樂化的方式去表達觀點和態度”。專家表示,什麼樣的娛樂都不能搞低俗、庸俗、媚俗,都不能背離公理、破壞倫理、違背情理,都不能挑戰社會底線、法律邊線。
現實中,網路平臺方也應負起責任,強化技術監測、深化內容監管,發現侮辱英烈名譽等內容資訊應及時刪除、遮罩,有效切斷傳播鏈,減少覆蓋面。
讓法律保護“長出牙齒”
專家指出,《英烈保護法》一大亮點在於建立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件的公益訴訟制度,規定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要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新形式,有助於更有效地遏制和制裁詆毀英烈的行為,形成更強大的警示和震懾效應。”程嘯認為。
程嘯同時指出,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侮辱誹謗等帶有主觀判斷色彩的行為仍需要形成較為明晰的界定標準。明確劃定邊界,可以更有力地構建起保護英烈權益的“銅墻鐵壁”。
“精神生態的修復難度不亞於自然生態,法律不僅是高壓線,還要真正通上電。”葉大鷹表示,要讓《英烈保護法》“長出牙齒”,發揮利劍出鞘、一劍封喉的效用。
“一個好判例遠勝於空洞説教”,劉俊海建議,法院應當及時公佈一批具有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為司法實踐提供借鑒,積極推動同類案件審理進程,以更為堅實的法律保障告慰英烈,還網路一片清朗空間。
《 人民日報 》( 2018年09月27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