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紀律,這些“禮物”不能收
又是一年“雙節”到。中秋、國慶期間,人們在休閒度假之餘,免不了要走親訪友、饋贈節禮來表達節日祝福。作為黨員幹部,到底哪些“禮物”不能收、哪些東西不能要?
《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産品等財物”“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屬於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嚴格執行條例,風清氣正過節,這些東西千萬不能收——
嚴禁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貴重財物,這方面不少人“栽過跟頭”。福建省三明市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原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徐曉勇於2013年至2016年春節、中秋等節日期間,收受該省某工程管理公司經理所送價值1.1萬元購物卡,以及22條軟中華香煙、4瓶飛天茅臺酒等禮品。徐曉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調離紀檢監察隊伍,收繳違紀所得。
利用逢年過節等機會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現金、紅包的行為同樣不被允許。雲南省瀾滄縣民政局局長黃榮強于2009年至2013年春節、中秋節、國慶節期間,先後19次收受承建該縣民政局建設項目的當事人以拜年或給其孩子紅包的名義所送禮金、紅包共計2.4萬元。黃榮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收受現金太招搖,為掩人耳目少數黨員幹部想出了收受可兌換成人民幣的購物卡、電話充值卡、加油卡、股票、債券等消費卡或有價證券的“歪招”。江蘇省漣水縣政協原主席賈振旗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在春節、中秋節期間贈送的購物卡、提貨券等合計價值人民幣4.3萬元。賈振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縣政協主席職務。
在反腐敗高壓態勢的震懾下,一些貪腐行為日趨隱蔽,少數黨員幹部意圖通過入股、合夥經商、合辦公司等形式為貪腐行為披上“合法”外衣。浙江省岱山縣高亭鎮大岙二村黨支部原書記丁福祥在擔任黨支部書記、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工程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乾股”分紅款共計50萬元,夥同他人挪用村集體資金57.54萬元,用於個人支付工程款。丁福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電子紅包的出現,使人們擺脫了“紅紙包+現金”的傳統模式,也為違規收受禮金提供了方便、隱蔽的渠道。黨員幹部通過支付寶、微信紅包等第三方支付工具違規收受電子紅包一樣要受到處分。2016年9月,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翠屏山街道原黨工委委員、人民武裝部長周玉松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某村民通過微信所送紅包5000元。此外,周玉松還存在其他問題。2017年1月17日,周玉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成風化俗需要時間,作風建設必須常抓不懈。以“釘釘子”的精神抓早抓小、狠剎歪風,就要管住手、管住嘴。到底哪些“禮物”不能收、哪些東西不能要,每一名黨員幹部心中都應該有一桿“明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段相宇 本報實習記者 徐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