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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民營經濟需要更好支援引導

2018-09-18 18:28:00
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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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篇名為《私營經濟已完成協助公有經濟發展應逐漸離場》的文章引發熱議,這種為博眼球而違背常識的觀點,不出意外地招致輿論一邊倒的批評,同時也由此引發了當前如何更好地發展民營經濟的討論。

  今年是改革開放四十週年,當前的民營經濟幾乎都是最近四十年之間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成長起來的。今天,當我們在紀念這四十年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時,不要忘記是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市場經濟體制讓我們走出了物資匱乏的時代。非公有制釋放的活力,讓民營經濟蓬勃發展,為中國短時間內成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統計數據亦顯示,民營經濟如今已成為中國經濟的中堅力量。截至2017年年底,我國實有個體工商戶6579.4萬戶,私營企業2726.3萬戶,廣義民營企業合計佔全部市場主體的94.8%。而且,民營經濟解決了絕大部分就業,是技術進步和創新的巨大驅動力:創造了60%以上GDP,貢獻了70%以上的技術創新和新産品開發,提供了80%以上的就業崗位。諸如阿里巴巴、騰訊、華為、小米、福耀集團等大中型民營企業,已成為中國經濟的重要支撐。

  正是基於這樣的作用,近年決策層對於民營經濟的支援一直不曾改變。國家主席習近平此前曾明確提出了“三個沒有變”:非公有制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沒有變,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沒有變,致力於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沒有變。十九大報告亦提出,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上述文章引發熱議後,在9月16日舉行的2018年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專題研討會上,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楊偉民表示,要完善民營企業的産權保護制度,國有企業的財産權不可侵犯,民營企業財産權同樣不可侵犯,應廢除對民營企業歧視性的法律政策和監管。

  事實上,相對於建議民營經濟離場這種似乎不值一駁的言論,更重要的是未來如何更好地發揮民營經濟的作用,需要長遠規劃與多方權衡。

  一方面,應該致力於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建立産權保護制度,這對穩定企業家人心,讓企業家安心投身經濟建設至關重要。産權保護制度也是構建法治社會的需要,隨著現代經濟學的深入,産權理論影響經濟發展乃至社會演化的邏輯逐漸清晰,並逐漸在全世界獲得共識,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制度建設也多已完善。

  另一方面,需要通過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包括持續推進政府部門放管服改革,減稅降費降低企業負擔以及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體現各社會主體的平等性。

  換言之,針對“私有經濟退出論”,最好的回應是進一步推動改革開放,逐步掃除不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桎梏,用改革的誠意打消民營企業的顧慮,提振民營企業的信心,激發企業發展活力。

  當然,對於民營經濟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必須加以重視並糾正。過去數十年發展過程中,民營企業的確存在一些問題,既有像忽視環境問題損害公眾利益,也有相對較差的勞工政策損害員工利益,以及稅收、社保不規範繳納損害國家利益。當經濟社會發展日益重視公平時,這些問題必須改觀。

  可以説,隨著中國經濟進入高品質發展階段,對於民營經濟既需要一如既往地鼓勵與支援,也應該進一步引導和規範。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