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目標超額完成 千億元政策紅利惠及工商企業
題要:電價關乎企業生産經營成本,一般工商業電價主要涉及中小企業,範圍非常廣,社會關注度高。降低商業電價是改善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體現了政府對商貿流通業的重視和支援,為商貿行業發展注入了政策紅利,讓企業真切感受到了各級政府和價格主管部門真抓實幹的決心——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和輸配電價格,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10%的降價空間從何而來?目前降價措施落實情況如何?政策紅利如何傳導到終端商業用戶?針對這些熱點問題,經濟日報 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
多措並舉降低電價
我國銷售電價按用電性質分為4大類,分別是居民、農業、大工業、一般工商業。一般工商業又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商業用電,另一部分是小型工業用電,這些企業變壓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商業企業和小型工業企業用電價格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從各類電價水準來看,全國平均銷售電價水準是每千瓦時0.65元,其中居民電價每千瓦時0.55元,農業電價每千瓦時0.48元,大工業電價每千瓦時0.64元,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0.80元,一般工商業電價是這四類裏面最高的。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錶示,電價關乎企業生産經營成本,一般工商業電價主要涉及中小企業,範圍非常廣,社會關注度高。據了解,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先後出臺5個文件,分4批共10項措施貫徹落實——
2018年3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主要措施包括全面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推進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改革。
5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指出,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到16%後,省級電網企業含稅輸配電價水準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標準降低、期末留抵稅額一次性退返等騰出的電價空間,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7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全面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
7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決定將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降低25%、督促自備電廠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等電價空間,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8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針對已部署降電價措施實施後,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降幅尚未達到10%的地區,再部署若干措施,加大政策力度。
“綜合已出臺全部措施,按年計算,合計可減輕一般工商業企業電費支出1000億元以上,超額完成10%降幅目標。”張滿英説。
政策紅利持續注入
電價調整涉及環節很多,輸配電環節尤為重要。國家電網公司財務部主任馮來法告訴記者,國家電網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今年出臺的各項一般工商業減負政策,確保工商企業用能成本降到明處、落到實處。
據馮來法介紹,預計經營區域內年減輕相關用戶電費負擔792億元,降幅12.4%,將超額完成國務院降價任務。其中,從9月1日起,目錄銷售電價從平均每千瓦時電0.806元降低到0.721元,降幅為10.5%,降價金額671億元;清理收費121億元、降幅1.9%。
馮來法表示,對部分地區因政策出臺、部署落實等原因導致電價不能及時調整的,相關企業電費予以追溯調整,在下月電費中抵減,確保工商企業用戶足額享受到降價紅利。
中國商業聯合會會長姜明認為,在影響我國經濟發展3大需求中,消費需求是最穩定的增長因素,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模式逐步由資源引導型向需求引導型轉變,終端消費需求的多元化通過商貿流通業向供應鏈上游産業傳導。積極推動商貿流通業發展,改善商貿流通業發展的營商環境,對於擴大內需、拉動消費、促進産業升級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降低商業電價是改善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體現了政府對商貿流通業的重視和支援,為商貿行業發展注入了政策紅利。”姜明説。
金拱門(中國)有限公司事務部高級總監許雲飛表示,爭取商業用電價格下調,是企業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追求的目標之一。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回應了企業呼聲,讓企業真切感受到了各級政府和價格主管部門真抓實幹的決心。
成果惠及終端用戶
“從調查情況看,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有的地方每千瓦時電價在0.6元到0.7元之間,但在有些地方,轉供電主體給終端一般工商業的電價是每千瓦時1.2元或者1.3元,甚至更高。”張滿英錶示,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收費和加價行為,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是落實政策的關鍵。
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操作。目前,一些地方商業綜合體、産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存在不合理加價現象,國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
據許雲飛介紹,有關政策文件發佈後,企業積極與供電企業、商業綜合體以及專業服務商協調,圍繞直供電、轉供電和餐廳儲能等不同方式探索有針對性的方案。目前,不同領域執行力度各不相同,尤其以火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為代表的資源相對壟斷場所,其轉供電價格談判空間非常有限。
張滿英錶示,將重點清理規範産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向轉供電用戶在國家規定銷售電價之外收取各類加價。轉供電主體自身作為商業企業用戶在享受國家降低10%電價紅利的基礎上,要等額地把國家分4批出臺的降價政策傳導至終端商業用戶,使其能得到電價優惠紅利。
相關公共用電及損耗如何處理?按照有關政策,相關費用可以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萬達商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業務總監謝傑告訴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公司將原代收代繳電費優化,設置電費和用電服務費兩個科目。電費與政府規定電價相等,保證商戶能夠切實享受電價下調的政策紅利。此外,根據歷史繳費情況,與商戶友好協商,收取“用電服務費”,用來繼續支援穩場運營,提供舒適經營環境。
馮來法表示,商貿電力用戶要配合做好轉供電環節加價規範管理工作,堅持國家目錄銷售電價的嚴肅性,劃清電價、收費界限,還原中小微商業企業真實用電價格。鼓勵和支援具備由電網企業直供條件的商業綜合體、商貿企業移交,國家電網公司將主動到府服務,建立綠色通道,加快配套工程建設,實現電網企業“供電到戶、計量到戶、服務到戶”,減輕商業綜合體、商貿企業供配電設施運作維護成本,提高用電安全保障水準。
9月10日,中國商業聯合會發出倡議,承擔轉供電的商業主體,應將政策紅利傳遞到所有相關商貿服務企業。按價格主管部門的政策規定,在規定時間前,將今年以來的降價政策措施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同時,主動與電網企業聯繫,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適宜的購電方案,爭取優惠措施儘快落實到位;主動清查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和不規範做法。
張滿英錶示,將多措並舉狠抓落實。通過自查自糾、公開公示、監督檢查等措施,堅決將這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經濟日報 中國經濟網記者 熊 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