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再出發
光明日報記者 李慧
經過40年改革實踐,我國農業生産持續增長,農村經濟協調發展,農民生活水準顯著提高,農村基礎設施明顯改善,農村社會事業全面進步,農業農村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8月31日,在中國農村改革40年學術研討會暨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建所40週年大會上,業界權威專家圍繞農村改革40年來取得的成就和積累的經驗展開了廣泛討論。
“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40年來,黨和政府堅持不懈地將改革作為推進農村發展的根本動力,農村改革和發展取得了歷史性的成就。目前,我國農村發展和改革形勢越來越好,黨中央提出了鄉村振興規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國農村發展再一次出現歷史性變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陸百甫説,鄉村振興成為我國産業拓展中極具吸引力的選項。
吉林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江澤林指出,40年的改革開放讓我國農業農村發生了巨變。一是農業機械化水準快速提高;二是國家糧食安全和大宗農産品基本供給能力明顯提高;三是農業稅的取消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在此基礎上,建立公共財政支援農村制度,建立與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初步構建了農村改革的制度框架體系。
我國明確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
“目前我國農業現代化受到兩個大的因素制約,一是傳統農業小規模、半自給、兼業化特徵與規模化生産之間的矛盾,二是人多地少的資源稟賦特徵不利於引進現代生産要素,不利於快速提高勞動生産率。”國務院參事杜鷹指出。要持續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實行差別化、更精準的補貼制度,更多地向主産區和種植戶傾斜,同時把財政和金融政策組合好,更好地為農服務。完善農業支援保護體系,不應阻礙農産品價格機制改革,要堅持推進重要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堅持市場定價、加補分離的改革原則。此外,謀求適度規模經營,不能照搬照抄新大陸國家的經驗,要從實際出發,走出符合中國國情、民情的農業現代化之路。
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發展進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階段。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目標,圍繞抓關鍵補短板,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和其他領域各項改革,注重改革的全局性、系統性、協同性,著力深化農村體制機制創新。
原農業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郭書田指出,要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同時,要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在這一點上,很多地區推行的“農村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改革就是一種很好的探索。
《光明日報》( 2018年09月0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