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 專家吁全國統一立法
我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專家建議
總結經驗後上升至國家層面立法
在我國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的當下,多地立法明確護理假,有利於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建議在地方性法規施行一段時間後,對其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相關經驗後可在國家層面進行立法或修法。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最近,在重慶從事媒體工作的黃喬,專門向單位請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3月1日起,《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施行。條例規定,老年人是獨生子女父母的,如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用人單位應當支援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黃喬請假的時候很順利,在她看來,條例中對於請假條件的規定很有必要,既賦予了員工請假的權利,也確保員工不會濫用護理假。
目前,我國已有多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其中,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河南、廣州則是在地方計劃生育管理規定中進行了明確。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明舜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在我國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的當下,多地立法明確護理假,有利於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建議在地方性法規施行一段時間後,對其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相關經驗後可在國家層面進行立法或修法。
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顯現
今年清明節假期,在北京市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張岩(化名)回到河北老家後,發現父親喜歡上了健身,每天都要走上五六千步。
“知道你在北京那邊壓力大,我們也幫不上什麼忙,能做的就是鍛鍊好身體,健健康康的,不給你添麻煩。”張岩母親對他説。
張岩告訴記者,父母的舉動讓他感到了幾分心酸,但作為家中的獨子,確實有著很大的壓力。
像張岩這樣的家庭,在我國不在少數。
“我國現有4.5億戶家庭,其中獨生子女家庭大約有1.6億戶,佔比近三分之一。”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青海省委會主委張周平在提案中列出了這樣的數字。
自20世紀70年代實施計劃生育政策以來,作為積極響應國家號召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均已逐漸步入老年,其家庭也進入了空巢期。
“在當今快節奏、高壓力的社會氛圍下,獨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既要努力維持生計,又要撫養子女,更要照顧父母並支付高額的醫療康復費用,使得很多家庭疲於奔命、難以招架,也給社會帶來了沉重的經濟和精神負擔。”張周平説。
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志強同樣注意到,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已成為當前一個普遍性的社會問題。
“計劃生育政策改變了原來以家庭為主要載體的養老模式。在進入老齡化社會後,這些家庭群體由於不再擁有傳統養老模式的功能支撐,已經無法享受代際間的照顧、照料與贍養。”李志強説。
杭州師範大學人口研究所原所長王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隨著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計劃生育政策早期一代的獨生子女家長在整個老年人口中佔比很大,個別獨生子女家庭不構成社會問題,但這樣的家庭上升到幾千萬甚至上億的時候,就構成了我國社會重大的老年問題。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山在解讀《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時介紹,目前,在家庭結構小型化趨勢下,家庭照料護理愈加困難,特別是獨生子女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期間,難以得到護理照料,是老年人家庭贍養中日益突出的問題,且自身難以克服,迫切需要政府、社會給予更多的關懷和幫助。
多地立法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
張山解讀時提到的情況,也是多地立法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初衷。
最早在地方立法中對獨生子女護理假作出規定的是河南省。
2016年5月,新修訂的《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而福建省則是第一個在地方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作出了相應規定。
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援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與福建省一樣,黑龍江、湖北、廣西、海南、重慶也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規中,明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今年1月,全國老齡辦向媒體發佈消息稱,到2017年底,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省份中,湖北和黑龍江將護理假享受範圍擴大至所有子女。
黑龍江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湖北規定,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對此,湖北省老齡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讓子女均享護理假,將使更多老年人能得到來自子女的親情照顧,而且這樣還可以避免用人單位對獨生子女的就業排斥。
“多地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對於執行過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是一種呼應,如果可以確保這項規定能夠真正落地,將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李明舜説。
代表委員建議全國統一立法
今年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和委員建議國家立法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俞金堯在《關於制定獨生子女父母養老政策的提案》中建議,把各地實踐中的獨生子女護理假上升為國家政策,或適當延長獨生子女探親假的時間。
“由於實行省份較少,且護理假長短不一,導致在全國層面出現不公平和不均衡的問題,對全社會營造尊老愛老的氛圍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張周平表達了這樣的憂慮。
因此,張周平建議,為使獨生子女父母得到人性關懷和悉心護理,國家層面應出臺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專門用於陪侍老年父母。
在張周平看來,獨生子女護理假不只是給子女放假這麼簡單,還應當配套相應的措施。
張周平建議,在休假期間,社區醫療服務站和民辦居家養老機構對獨生子女進行照料、醫護培訓,配合短期入住、到府護理等配套服務,實現獨生子女家庭“醫養結合”模式的有機組合。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中子女與父母異地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允許父母醫療保險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政策暫不能允許父母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參加醫保或者單位確實無法給予獨生子女休假的情況下,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間,給予獨生子女護理費補助。
如何讓子女護理假落地,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自各地立法以來,關於假期是否被挪作他用、企業負擔增加等擔憂也時常出現。
王滌認為,任何政策和法律,實施起來都會遇到如何落實到位的問題,上述疑慮確實有可能出現,但這些問題都可以在實施過程中加以調整和完善。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山河智慧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行銷總公司行銷經理張曉慶認為,以獨生子女護理假為代表的養老普惠政策應當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權益保障法規,而不僅僅是各個地方出臺時間不一、力度大小不一的實踐探索。
張曉慶建議,將獨生子女護理假列入勞動法,並出臺配套舉措推動落實。例如,對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到位的企業,在財稅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激勵,對違規企業施加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