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預算集中公開 財政部解讀2018年新看點
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 題:中央部門預算集中公開 財政部解讀2018年新看點
記者鬱瓊源、胡璐
隨著財政部等部門13日公開預算,中央部門預算集中公開大幕開啟。相比去年,今年有哪些新變化?釋放哪些新動向?記者採訪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嚴格執行預演算法、政府資訊公開條例集中“曬”預算
據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説,今年預算公開內容與去年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收支總表、收入總表、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總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等8張報表,反映部門收支總體情況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除涉密資訊外,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各部門在公開預算報表的同時,還要對機關運作經費、政府採購、國有資産佔有使用、預算績效等重要事項進行説明。
據了解,各部門的部門預算除在本部門網站公開外,繼續在財政部門戶網站設立的“中央預決算公開平臺”集中公開,方便人民群眾監督政府財政工作。
與機構改革工作銜接,靈活推進預算公開
機構改革過程中,已具備條件的部門都將按預演算法規定在13日公開部門預算。為了與機構改革工作銜接,一些部門預算公開形式有所變化。
對此,該負責人解釋説,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查批准的中央預算是按機構改革前的部門和職能編制的。這次機構改革中,有的部門部分職能劃轉,有的部門整體劃轉不再保留,與之相關的資産、人員、預算劃轉等情況複雜。
為保證機構改革工作穩妥推進和預算順利執行,今年財政部結合機構改革情況,在預算批復時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了不同辦法,相應地部門預算公開形式有所變化。
這主要包括:教育部等不涉及機構改革的中央部門,繼續比照2017年公開辦法公開本部門職能、機構設置、8張報表、報表和重點項目情況説明(需要公開重點項目的部門)、名詞解釋等。財政部等個別職能劃出、劃入的中央部門,參照不涉及機構改革的中央部門實施預算公開,但涉及職能調整和預算事項變化的,在公開部門職能和預算收支情況時,對機構改革和執行中的預算變化情況作出説明。文化和旅遊部等涉及整體職能整合的部門不再公開改革前的部門職能和機構設置,但要對機構改革以及整合後部門預算匯總情況作出説明,並分別公開原部門的預算。
項目預算公開力度進一步加大增強透明度
2017年10個部門共計10個重點項目的文本和績效目標隨部門預算一併向社會公開。
“這一舉措是為了進一步細化部門預算公開內容,增強透明度,加大人大監督和社會監督的力度。”該負責人説。
為進一步加大項目預算公開力度,今年中央部門項目預算公開又增加了26個部門的26個項目,向社會公開項目文本和績效目標,如外交部國際組織會費項目、工業和資訊化部工業轉型升級(中國製造2025)資金項目、公安部證照制發項目、財政部國際組織股本金項目等。
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推動部門公開重點項目,擴大公開重點項目的部門範圍,增加公開的重點項目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