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一些金融控股行為存虛假注資、迴圈注資問題
央視網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9日上午10時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中新社記者:請問周行長,當前《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的制定進展情況如何?《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主要會聚焦在哪些方面?它與單獨對證券、銀行等金融公司的監管有哪些不同?謝謝。
周小川:金融控股公司,潘行長也有研究,我先簡單説兩句。一是社會上現在出現了金融控股的行為,有的叫金融控股公司,有的沒有叫金融控股公司,但實質上有一些集團裏形成了金融控股的做法,可能控股了多家金融機構,可能還在不同的行業,比如説有證券、有保險、有銀行的、有信託的等等,這樣的一些行為,同時也醞釀了一定的風險,這些東西應該納入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對金融控股公司,我們試圖制定一些基本的規則,但目前也還在初步探索之中。首先一條,我們知道金融業是要依靠有足夠的資本,資本是能夠吸收風險的基礎和能力,因為金融是高風險行業,你必須有一定的本錢來支撐它的穩健經營。目前出現的一些金融控股的行為,使得有一些他們所控制的金融機構的資本並不真實完整,社會上存在著有一些虛假注資、迴圈注資的問題。因此,強調資本的真實性、資本的品質、資本的充足,這是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的一個內容。
二是你既然搞金融控股的話,你的股權結構,集團的股權結構和受益所有人的結構,實際控制人的狀態應該保持足夠的透明度。如果不透明的話,就容易在中間出現一些風險,出現一些違規的操作。因此,大家對金融控股的股權結構和受益所有人結構都很關注,也能從中能分析到很多問題。
再有,也就只有在所有權結構比較清晰的情況下,金融控股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它們的所謂關聯交易的管理。一個是,控股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之間可能有關聯交易,也可能和他們所控股的其他非金融類的企業,也就是實體經濟的企業以及海外的企業之間,都可能存在關聯交易。所以,對關聯交易的管理會有所加強。
總之,要保持一種穩健經營、透明度。我認為,這可能是當前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管理和起草一些基本規範文件的起步點。當然,以後可能還會參照國際經驗,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有更深的考慮。
潘功勝:剛才周行長已經講得非常全面,金融控股公司實質上這些年來是發展比較快的,也出現了很多的風險,周行長剛才在講話當中所談到的,比如説交叉性的金融風險,比如説在金融控股司的框架下,風險的隱蔽性比較強,比如説控股公司干預下面的金融機構的經營等等。在中國這個分業監管的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在規則上存在空白,監管的主體也不明確,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中央國務院要求,人民銀行要牽頭抓緊制定關於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規則。
關於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的重點,剛才周行長在講話當中都講到,比如説要落實行為監管,要實質重於形式。比如強化整體的資本監管,建立並表的監管機制,防止虛假出資、迴圈出資等等短期行為。要嚴格股權管理,這個股權的架構和組織的架構要清晰,股東和受益人應該是比較透明的,要強化關聯交易的管理,要在金融機構和控股公司之間,和其他的産業之間建立防火牆制度等等,現在,人民銀行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關於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規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