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辦法》下月施行受到多方關注 讓退休後多份“收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的《企業年金辦法》將於今年2月1日起施行,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近日在接受記者訪談時表示,企業年金可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符合國家規定的繳費部分,企業繳費可以在稅前扣除,個人繳費可以從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聶明雋説,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合理區分政府、單位和職工的養老責任,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和目標,同時也是世界上多數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國家的普遍選擇。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其中,企業年金指企業及其職工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通過集體協商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截至2016年底,全國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為7.6萬戶,參加職工2325萬人,企業年金基金積累額1.1萬億元,相較2007年建立企業3.2萬戶、參加職工929萬人、積累基金1519億元,有了一定程度發展,初步顯現了補充養老的作用。
聶明雋稱,對比2004年的試行辦法,此次《企業年金辦法》主要有8個方面的變化:一是弱化了企業年金的自願性質,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二是下調了籌資規模上限。企業繳費不超過年度工資總額的8%(《試行辦法》為8.33%),企業和職工繳費之和不超過年度工資總額的12%(《試行辦法》為16.67%)。三是對企業繳費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業當期繳費分配至職工個人賬戶的最高額,不得超過平均額的5倍。四是增加了企業年金方案變更、終止,以及中止和恢復繳費的內容。五是明確了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企業繳費及其投資收益的歸屬規則。六是適當放寬了待遇領取條件。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企業年金。七是完善了待遇領取方式。職工達到領取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也可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産品。八是擴大了適用範圍。《企業年金辦法》不僅適用於城鎮各類企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許多企業和職工關心,建立企業年金有何益處?聶明雋介紹,從職工角度講,有利於提高職工退休後收入水準。隨著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完善,未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發揮“保基本”作用,即基本養老金用於保障基本生活,第二三支柱的補充養老保險作用將逐步增強。
“如果職工參加企業年金計劃,和企業共同向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繳費,通過長期積累和投資運營,可以實現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的有效增值,有利於退休後在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另外增加一塊收入,提高生活水準。”聶明雋説,企業年金遵循信託法原則,基金具有獨立性,運營嚴格規範,能夠保證職工在達到條件後領取待遇,不會被企業或者管理機構等挪作其他用途,也不受企業解散、撤銷、破産等情況的影響。
聶明雋説,隨著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企業間的競爭越來越體現為人才的競爭,加上我國人口老齡化不斷加速,勞動力增量逐步減少、流動性增大,企業招工特別是吸引人才的壓力也逐步增大。建立企業年金,有利於企業長遠發展。
“企業年金所具備的延期支付功能、可以適當向關鍵崗位和人才傾斜的靈活的分配辦法、權益歸屬規則所具備的約束功能,能夠較好地滿足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及穩定職工隊伍的需求,有利於提升企業的競爭力,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聶明雋説。(經濟日報 中國經濟網記者 韓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