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通過法律援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農民工感受法治的溫暖
本報記者 魏哲哲
距離農曆新年還有不到一個月,農民工返鄉過節的時間越來越近,這段時間也是他們維權的高峰期。1月上旬,記者跟蹤採訪了法律援助律師幫助農民工維權的幾個案件。
13天就追回了19萬餘元的工資款
2017年11月13日,何貽美等12名農民工走上了討薪之路。幸運的是,她們在援助律師的幫助下,13天就追回了19萬餘元的工資款。
從2017年2月開始,何貽美等人就在被告公司的項目中施工,工程結束了,公司卻不支付工資。在多次找公司未果後,她們找到了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
經過近10天的事實核實、證據材料準備,2017年11月22日,該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師李麗輝趕去法院立案。案子很快得以立案。有了法院的介入,何貽美所服務的公司立即表示同意溝通、調解。2017年11月26日,何貽美等12名農民工順利拿到了工資款。
“農民工討薪案件,平均辦案週期是11個月。”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主任佟麗華介紹,13天拿到拖欠工資,這離不開政策制度對農民工權益的有力保障,2017年人社部就專門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2011年之前,一到年底,我們援助中心的大門是關不上的,裏裏外外都是尋求幫助討薪的農民工。”已經幫助農民工維權13年之久的時福茂律師,見證了這些年農民工維權的變遷:“討薪仍是農民工維權的重要一類,但無論是案件數還是涉及人數,都有較大幅度下降,單純欠薪案件明顯減少。”
“終於不用再為工傷賠償鬧心了”
相比于何貽美,農民工張志學的維權之路相對漫長,但也更得益於國家的好政策。
2011年11月12日淩晨,在物流公司做裝卸工的張志學,工作時左手拇指被傳送帶擠傷。送到醫院治療,涉事公司從未主動賠付,張志學只好走法律程式。由於之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涉事公司並不承認張志學與其存在勞動關係,直到經過了勞動仲裁、法院一審、二審,勞動關係才得以確認。後來雙方又在工傷賠償數額上發生分歧,2013年雙方再次進入仲裁程式,涉事公司為了逃避責任,不再出庭。
終於,張志學拿到了要求公司賠償18.3萬餘元的裁決書,可是他一直沒有拿到賠償款,又向法院遞上了申請強制執行書。
執行過程中,法院通過執行資訊查詢中心,執行回款只有1060元。被執行公司跟法院打起了遊擊,查不到房産、車輛以及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
悲劇不能由農民工一個人來承擔。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正式實施,其中確立了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待遇的先行支付制度,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政府“買單”後再向違法單位追償,保障工傷職工及時獲得補償。
從2016年7月起,時福茂律師代表張志學多次前往涉事公司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支付科已經在走程式了,應該很快就有消息。”2017年5月,張志學的申請有了確定答覆。“10萬餘元的款項到位了!”2018年1月4日,時福茂收到了張志學的報喜資訊。今年春節,張志學一家終於不用再為工傷賠償鬧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