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務員考試因試卷雷同被淘汰 被告知考場監控失效
筆試第三、面試第一,體檢合格,劉伶(為保護隱私,化名)就等著到新單位上班了。可等來的卻是一場意想不到的約談。
今年4月下旬,31歲的劉伶參加了2017年天津市公務員考試,報考天津市教育系統某機關處室。
5月12日,她在網上查到了筆試成績,排名第三;6月10日的面試中,她取得第一名,總成績升至第一。
這下劉伶覺得自己鐵定會被錄取了。她對考錄程式並不陌生,當年她就是參加公開招考獲得現在的工作。
然而,接下來事情發生了逆轉。8月30日,她被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約談告知,她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被判定為雷同試卷,成績取消。公務員考試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大部分。她不服:“我沒作弊,憑什麼取消我的成績?”
從口頭抗議到書面申訴,又向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了行政復議,她得到的回復始終是:試卷雷同,成績無效。
得滿分的考生,是不是都該取消成績
劉伶現在天津一家事業單位工作。參加公務員考試,綜合成績第一併通過體檢後,她以為板上釘釘了。8月29日,她突然接到次日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面談的通知。
“當時就有點納悶,心想是不是哪出了問題。”劉伶特意帶上自己的學歷證、學位證等個人履歷證明,“萬一有什麼誤會,也可以解釋清楚。”
劉伶記得,等待她的是考評中心的兩位主任、兩位工作人員和她報考單位的一位代表。一位姓施的主任向她詢問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中的一些情況,包括“考試難度如何”“有無參加過筆試培訓班”“有無發現考場有何異常情況”等。
劉伶回答,自己沒參加過培訓班,在考試中只認真作答自己的試卷,並未注意考場有什麼情況。
隨後,她被告知“本次公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被判定為雷同試卷,取消成績”。她一下子蒙了,“頭一次聽説試卷雷同,覺得這是不可思議的事。”
劉伶本能地反問:“筆試成績取消為什麼還讓我參加面試、政審?”“怎麼判定試卷雷同?”“誰和我雷同?”“為什麼不看一下現場監控錄影?”
工作人員回答,公務員考錄期內任何階段發現違紀問題,都要處理並追究責任。同時她,因為沒有發現她的違紀行為,不會被禁考,只是本次成績取消,以後還可以再考。
據工作人員解釋,這是一種為了防止高科技作弊行為而使用的作弊甄別方式,“雷同試卷”不一定只出現在鄰座之間,還有可能出現在不同考場。存在一種可能——有些考生參加了考前押題培訓班。
這樣的解釋並不能讓劉伶信服。9月4日,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向劉伶送達了《公務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告知書》,同時也説明“如有異議,可向本單位提出申辯”。
劉伶多次通過口頭和書面形式提出申辯,表示她無法接受沒有進一步調查核實雷同原因、沒有違紀證據卻取消成績的“自相矛盾”的處理辦法。
她請求人才考評中心回應3個問題:第一,申請公開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鑒定雷同的材料,明確雷同百分比是多少?判定技術和流程是什麼?誰和我雷同?第二,要求對雷同的試卷重新鑒定比對,公開詳細過程。第三,要求進一步調查核實,調閱考場監控錄影、考場記錄、無線電監測記錄等。她認為,僅用“雷同試卷”判定成績無效,像是對未經查實的“違紀嫌疑”的折中處理,“考試中只有違紀和沒有違紀兩種可能,如果違紀決不能姑息;可如果沒有證據,為什麼要取消成績?”
劉伶説,天津公務員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都是單選題,如果考生作答思路巧合,答案相似度高的小概率事件是客觀存在的。得滿分的考生,答案都是“雷同”的。“照這個邏輯,得滿分的考生,是不是都該取消成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