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
出逃地點:新加坡
生活寫照:整天忐忑不安、寢食不寧
據胡星自述,自從來到新加坡,胡星已經換了3個酒店。他確信自己被跟蹤,而且跟蹤者絲毫不掩飾行跡。他“覺得走投無路,整天忐忑不安,寢食不寧”,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讓他“惶惶不可終日”。弟弟從加拿大傳給他的消息更讓他心驚膽戰:昆明已經派人追到新加坡了。他對情婦劉伊萍説,我已經買了機票,要回到我辦護照的地方去,但是我可能走不掉;如果不能成功,我只能回來面對一切。
2007年2月18日淩晨,專案組帶著胡星登上了回國的航班。2007年8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人物: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振忠
出逃地點:美國
生活寫照:遭美國黑社會“勒索” 病死美國
逃往美國後,王振忠與情婦郝文花了一百多萬美元在美國加州買了一幢別墅,開著一輛別克跑車。就在王振忠想在美國過有錢人生活時,以前在福州被他敲詐過的黑道人物,紛紛委託在美國的“福清幫”黑道向他追討被敲詐的錢。遭敲詐後的王振忠為保護情婦獨自生活,出門都要躲警察。連遇到昔日同在美國的老朋友,他都低頭假裝沒看見。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