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資金是納稅人的錢,寶貴;科研人員是國家的優秀人才,同樣寶貴。重大專項又是國家急需解決的科技攻堅難題,資金怎樣花才能更有效率,能夠更好地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備受社會矚目。
為保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組織實施,規範和加強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日前,財政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重新修訂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民口)資金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公佈。管理辦法都做了哪些修改?科技人員承擔項目、使用資金,這錢“好使”嗎?
支援方式
分為前補助、後補助兩種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是中央財政科技投入的重點之一,資金主要是支援科技基礎性和公益性研究、公共科技活動等。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主要是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承擔。重大專項資金,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産品和重大産業化目標,發揮舉國體制的優勢,集中財力,突出重點,避免資金安排分散重復。
“重大專項的財政支援方式,分為前補助、後補助兩種。”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前補助是指項目或課題立項後核定預算,並按照執行進度撥付資金。對於基礎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整合等公共科技活動,一般採取前補助方式支援。
也就是説,這些研究項目的效益不是立竿見影的,由於投資大、見效慢,社會資本往往不願意投入。但這些研究對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支撐作用,就需要國家財政投入來支援。
後補助是指項目單位先行投入資金,組織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活動,在項目完成並通過評審驗收、取得相應成果後,中央財政再給予相應補助。
“這種方式的特點,是項目先實施後撥款,財政經費投入與科研産出掛鉤。”這位負責人表示,後補助是進一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機制,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的一項重要政策,從重過程轉變為重結果,有利於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防止“打水漂”現象。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