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陳鈺鳳、黃健源)5月31日深夜,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通知》。這是佛山今年以來的第二次加碼限購。本次“6 1”政策與“3 25”政策,最大的區別在於:原限購區的二手房也將被戴上“緊箍咒”,執行與限購區一手住宅相同政策。
限購區一、二手房全部限購
根據本次公佈的調控文件,在禪城區全區,南海區桂城街道、大瀝鎮、裏水鎮,順德區大良街道、陳村鎮、北滘鎮、樂從鎮等區域執行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限購政策。限購政策如下: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上述區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的,在上述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時,需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定。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上述區域的商品住房。
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本輪限購升級,與“3 25”政策最大的區別在於:限購區域內的二手房也被“限”了。這意味著,之前外地人可以在佛山限購區隨便買二手房,不限名額、不限社保,但6月1日起,外地人買二手房門檻跟一手房一樣高。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輪政策加碼,非限購區仍執行原政策。
新政6月1日零時起執行
該政策將於2017年6月1日零時起執行。執行時間點之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或交易合同備案的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已簽訂購房協議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通知指出,佛山五區根據實際情況分區域劃定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標準。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申請價格備案時應符合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標準。對超過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標準的商品住房項目,影響區域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暫不辦理價格備案、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佛山市住建管理局稱,自2016年10月以來,佛山連續三次發佈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調控措施。當前佛山市房地産市場發展總體平穩健康,佛山有針對性地出臺調控二手房市場的政策,體現了“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原則。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