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網 發佈時間:2016年06月09日 19:21
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去年5月1日以來,全國法院共受理行政起訴案件同比增長60.97%。這折射出越來越多的老百姓“依法維權”,同時也倒逼各級政府“依法用權”。今天,我們從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來看看這種變化。
這是前不久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行政糾紛案件,原被告雙方一個是貴州省遵義市的普通村民,一個是貴州省的副省長。案件起因是遵義市規劃修建高速公路佔用了原告丁加強的土地。土地被強佔,丁加強向貴州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但被駁回,丁加強於是將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貴州省政府告上了法庭。
讓原告沒有想到的是,開庭時,主管法制工作的副省長親自出庭參加了訴訟。副省長親自出庭,與普通百姓村民平起平坐、平等對話,這在全國是首例。
目前,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從1990年10月1日我國《行政訴訟法》施行以來,20多年時間裏,行政案件常常存在著立案難、審理難和執行難等突出問題。
為了根除這些頑疾,2014年10月,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家從頂層設計上用法治為權力劃出邊界、為權力定下規矩;2015年3月,《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隨即出臺,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再次架起了"高壓線";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記制"改革在全國法院正式施行,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要求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必須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同一天,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同步實施,其中第三條明確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這一系列重大舉措的陸續出臺實施,把政府的公權力置於法律的約束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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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