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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蒼蠅”落網記:幹部收好處費潛逃7年 變換藏匿點

2017年05月09日 09:34:25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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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一

  “我知道遲早會有這麼一天,今天終於能把心放下來了。”

  在被抓捕現場,面對江蘇省睢寧縣檢察院檢察官,潛逃七年的犯罪嫌疑人仝德法反而長出了一口氣。

  見利忘義

  社區幹部收好處費39萬

  江蘇省睢寧縣睢城鎮東升社區位於睢寧縣中心地帶,地理位置十分優越,多年來一直是房地産開發的火熱地塊。2006年初,睢寧縣委縣政府決定對東升社區進行改造開發。時任東升社區黨支部副書記的仝德法與其他6名社區兩委成員全程參與土地徵用和拆遷補償工作。

  2006年11月,睢寧縣國土局向東升社區預撥了650萬元土地補償款,準備用於補償給被拆遷群眾。由於相關工程尚未啟動,暫不需要向群眾兌付補償款。東升社區書記唐勝軍、會計仝文、副書記仝德康等兩委成員7人商定,將土地補償款借給開發商使用換取“好處”。此後,多名房地産開發商為資金週轉需要紛紛從東升社區拆借土地補償款,並支付高額利息。唐勝軍等7名兩委成員決定部分利息進入社區資金賬戶,部分利息作為好處費進入7人腰包。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間,東升社區兩委成員7人共收受好處費39萬元,仝德法個人分得5.2萬元。

  畏罪出逃

  幻想躲過法律處罰

  2010年6月,睢寧縣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人員在走訪中了解到,東升社區臨時管理的土地補償款被多次挪用給開發商使用,便向領導作了彙報。隨後,該院啟動了初查程式。2010年8月,睢寧縣檢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相繼對東升社區黨支部書記唐勝軍、會計仝文、副書記仝德康、李古法、王奎、郭靖等人立案偵查。2010年11月24日,唐勝軍等6人分別被睢寧縣法院判處十四年、十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仝德法在得知檢察機關對唐勝軍等人立案查處後,便倉皇畏罪出逃。檢察機關在多方尋找仝德法未果的情況下,于2010年8月23日對其以受賄罪補充立案偵查,同日作出刑事拘留決定,並進行網上追逃。

  面對檢察機關的追逃行動,狡猾的仝德法如泥牛沉入大海,音信全無。歸案後,仝德法交代,他出逃後,先是潛藏在自己鄉下的親戚家;待了一段時間後,又轉投到鎮江、南京、北京等地的親友家,就這樣迴圈往復。仝德法從不在一個地方待過長時間,也從不敢使用通信工具、身份證和銀行卡,走在路上總是低著頭,生怕遇見熟人。每當佳節,他也只得在三更半夜,利用道旁的公用電話,與親屬等進行短暫通話。仝德法雖然內心愈發焦慮,但始終心存僥倖能躲過處罰,所以遲遲不歸案。

  千里追蹤

  蹲守七天七夜

  轉眼7年時間過去了,睢寧縣檢察院反貪局從未放棄追逃工作,偵查人員始終牢記使命,不等不靠,主動出擊,運用多種偵查措施開展追逃工作,前後在睢寧本地以及北京、河北、南京等三省五地實施抓捕,但因仝德法反偵查意識極強,經常變更藏匿地點,而讓其多次僥倖逃脫。

  今年3月初,在江蘇省徐州市院反貪局的指導和幫助下,睢寧院反貪局綜合研判後,終於確定仝德法潛藏在北京的可能性極高。偵查人員迅速奔赴北京。經過七天七夜的摸排、蹲守,最終於3月26日在北京一小區內將仝德法抓捕歸案。

  歸案後,仝德法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2017年3月27日,睢寧縣檢察院決定對仝德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故事二

  “潼陽鎮有村幹部在鎮小區開發建設過程中,收受開發商所送房屋。”

  這樣一條消息傳到江蘇省沭陽縣檢察院反貪局幹警的耳朵裏,該院立即對相關線索進行初查。

  私收房産

  居委會幹部聞風潛逃

  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1月,時任江蘇省沭陽縣潼陽鎮潼東居委會黨支部書記的支玉山夥同該居委會委員徐增國等人,在協助潼陽鎮人民政府從事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管理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開發商金某、仲某所送小區房屋共5套,經鑒定,每套房屋價值24.2萬元。

  立案後,支玉山、徐增國二人為逃避法律制裁,聞風潛逃,沭陽縣院立即將此情況向宿遷市檢察院彙報。市院在對案情進行分析後,一方面讓沭陽縣院辦案人員前往支玉山、徐增國家中,對其家屬做好思想工作,講解法律政策,希望家屬能夠説服二人主動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另一方面,協助沭陽縣院依法對兩名在逃人員辦理追逃手續,並同時向省院報備。

  挖掘線索

  設定投案自首時限

  宿遷市檢察院商請公安機關連同沭陽縣院案件承辦人一起,對前期掌握的情況進行分析,發現支玉山、徐增國二人社會關係簡單,並據此研究制定出詳細的追逃方案。

  辦案人員發現在支玉山失蹤後,有一個無錫號碼與其在沭陽的親屬聯繫,且時開時關非常可疑。因此,辦案人員立即前往無錫展開相關的調查走訪工作,但並未在無錫發現支玉山的蹤影。

  此後,辦案人員又開始馬不停蹄地挖掘下一條線索。在偵查過程中他們發現,支玉山名下有一輛外地牌號的車輛,辦案人員決定調取出這輛車的行駛軌跡進行調查。就在追逃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時,支玉山的一名親屬來到檢察院指揮辦,為支玉山投案自首諮詢相關的法律政策問題,幹警向其説明只有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才能從寬處理,並限定了投案自首的時限,告知其超過時限將失去自首的機會。

  全力追尋

  將倆貪官抓捕歸案

  2015年11月,辦案人員發現支玉山名下車輛正在沭陽境內活動,遂配合公安機關迅速對其實施抓捕行動,最終在該縣境內將正在駕駛車輛的支玉山抓捕歸案。

  同時,由於徐增國一直在逃未被抓獲,給整個案件偵查造成被動。沭陽縣院辦案人員在抓捕支玉山的過程中,又馬不停蹄地展開對徐增國的追逃行動。宿遷市院多次與公安機關配合,對徐增國可能出逃的地點、行動軌跡和通訊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同時,沭陽縣院辦案人員也在不斷地做其親屬思想工作,宣傳法律政策,希望讓其能夠主動投案。在沒有取得進展的情況下,辦案人員積極探索其他途徑,並輾轉徐增國曾經去過的蘇州、上海等地搜尋線索。

  通過綜合運用多種手段,2016年1月,辦案人員發現徐增國也藏身在沭陽境內,於是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在沭陽縣某工廠將徐增國抓捕歸案。支玉山、徐增國二人歸案後對自己的受賄行為供認不諱,2016年6月2日,兩每人平均被沭陽縣法院依法判處刑罰,並將犯罪所得贓款依法追繳。

  故事三

  “我早就想到了這麼一天,但還是沒想到你們來得這麼快。”

  “不過也好,這種奔波逃亡的日子我也可以不用再過了,我也很想家了,我願意跟你們回去。”吳恒陽雙眼紅潤,嗓音沙啞。

  權錢交易害人害己

  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間,某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恒陽為其子女謀取銀行工作崗位及調整工作崗位、低價購買房産等事項,多次請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原區委常委、原政法委書記陳榮華出手幫助,並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先後送給陳榮華現金合計人民幣85萬元。

  陳榮華受賄罪案被立案偵查後,吳恒陽行賄陳榮華一案的線索也浮出水面。2016年初,揚州市檢察院將此線索交由儀徵市檢察院查處。

  接到吳恒陽行賄線索後,儀徵市檢察院馬上展開對吳恒陽的週邊調查取證工作。然而偵查人員發現,由於陳榮華的落網已經引起了吳恒陽的警覺,心驚膽戰的吳恒陽此時早已逃走不知去向。儀徵市檢察院馬上成立追逃小組,迅速展開對吳恒陽的追逃工作。

  細緻研判兵貴神速

  追逃小組成立後,辦案人員首要解決的是分析吳恒陽可能潛逃至何處。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追逃小組發現吳恒陽很可能已經潛逃至福建泉州,而與此同時,細心的偵查人員還發現吳恒陽的妻子名下有家公司,而公司的註冊地址是也在福建泉州,吳恒陽很可能就藏匿在泉州。為防止吳恒陽繼續潛逃,偵查人員迅速分成幾個小組,由分管檢察長帶隊,連夜奔赴泉州抓捕吳恒陽。

  偵查人員發現,雖然泉州公司在吳恒陽的妻子名下,但實際管理人仍是吳恒陽,如果公開抓捕吳恒陽,消息會快速傳播,很可能會導致其在泉州以及揚州的企業陷入癱瘓,給普通員工的生産生活也會造成影響。為了保障企業健康發展,最大可能降低辦案可能帶來的影響,偵查人員巧妙設計,以政府核實企業資訊之名約見吳恒陽。當風塵僕僕的吳恒陽到達約定的地點後,才知道自己落入了追捕“大網”。

  攻心為上甘願服法

  面對偵查人員的突然出現,吳恒陽緊張失色,他努力想讓自己保持鎮靜,但深埋在桌下不停抖動的手出賣了他。他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辦案人員的眼睛。最終,吳恒陽表示願意全面配合檢察機關的工作,之後被辦案人員押回到儀徵接受調查。在調查期間,吳恒陽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

  2016年1月15日,經儀徵市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吳恒陽採取刑事拘留,2016年1月29日,揚州市檢察院決定對其逮捕。鋻於吳恒陽認罪悔罪態度好,供述穩定,公司的債權債務還需要處理,2016年2月4日經儀徵市檢察院決定對其取保候審。2016年12月14日,儀徵市檢察院將該案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