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5日電 據工業和資訊化部資訊中心官方微博消息,在媒體近日報道河南省個別企業生産的食鹽有異味(即“腳臭鹽”)問題後,工信部責成河南省鹽務局進行調查並及時處理。目前,河南省鹽務局已暫扣了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涉事企業的食鹽定點生産證書、食鹽批發許可證,暫停一切食鹽生産經營活動,對庫存食鹽不允許再銷售,並責令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召回7000噸問題食鹽。
5月3日,工信部聯合發改委、衛計委等單位組成督察組,赴河南省專項督察異味食鹽問題。現場督察發現,3家企業生産線已被貼封停止生産,儲存食鹽已被封存;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和中鹽皓龍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的食鹽有明顯異味,中鹽舞陽鹽化有限公司的食鹽無明顯異味;河南省鹽務局已委託兩家國家級食鹽檢測機構對異味食鹽進行檢測,兩家國家級食鹽檢測機構現場取樣帶回檢驗,並將儘快向社會公佈檢測結果;河南省鹽務局、平頂山市委市政府已組成工作組進駐企業;河南省鹽務局正在研究進一步依法依規處罰企業。
5月4日,工信部印發《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食鹽品質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一步加強食鹽品質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充分認識做好食鹽品質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地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儘快建立健全食鹽安全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風險排查,切實消除影響食鹽安全的各類隱患。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食鹽專營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加強食鹽生産、流通、使用全過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全面開展食鹽品質安全專項檢查。各地區要重點針對轄區內食鹽定點生産企業進行實地檢查,嚴查食鹽生産原料來源和食鹽生産環境,嚴格執行食鹽生産工藝標準和衛生標準。對生産品質不合格食鹽的食鹽定點生産企業,要責令整改,依法從重處罰。
三是建立健全品質管理體系。各地區要督促轄區內的食鹽定點生産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好食鹽産品安全自查、出廠檢驗記錄、銷售記錄、不合格産品召回等相關制度,規範生産加工行為,確保食鹽産品品質安全。
工信部表示,食鹽是日常生活必需品,保障食鹽品質安全供應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個別食鹽産品出現異味問題暴露出食鹽品質存在安全隱患,食鹽安全形勢仍然嚴峻。工信部將持續跟進異味食鹽問題,督促有關方面儘快公佈檢測結果並嚴肅處理問題企業,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