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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
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7〕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7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佈)
“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
養老體系建設規劃
為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推動老齡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健全養老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規劃背景
第一節“十二五”時期的成就
“十二五”時期我國老齡事業和養老體系建設取得長足發展。《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確定的目標任務基本完成。老年人權益保障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等方面的法規政策不斷完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保障水準逐年提高;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形成,養老床位數量達到672.7萬張;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持續推進,老年人社會參與條件繼續優化;老年文化、體育、教育事業快速發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老年人優待項目更加豐富、範圍大幅拓寬,敬老養老助老社會氛圍日益濃厚,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明顯增強。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