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香港3月1日消息,第五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提名于1日17時結束。本屆選舉的選舉主任裁定共三人獲得足夠有效提名,按照提交提名錶格的先後順序,曾俊華、胡國興、林鄭月娥成為此次選舉的候選人。
第五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提名于2月14日開始。根據香港基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40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20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候選人提名錶格須由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簽署提名,每名選舉委員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選人。
特區政府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退休法官胡國興、特區政府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提名期內先後向選舉事務處提交了超過15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簽署的提名錶格並獲得確認有效。另外一名參選人葉劉淑儀由於未能得到足夠提名,于1日下午宣佈結束選舉工程。
由近1200名選舉委員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將於3月26日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産生第五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人選,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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