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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改組三十次會議 釋放了哪些改革紅利?

2016年12月27日 14:46:27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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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總結謀劃好改革工作,對做好明年和今後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義,要發揮好改革先導性作用,多推有利於增添經濟發展動力的改革,多推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改革,多推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於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性的改革。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同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至今為止,全面深化改革已啟動近3年,在習近平總書記直接領導下,中央深改組已召開30次會議,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及時提出階段性任務目標,著眼全局性重大問題進行頂層設計,狠抓改革舉措落地,使我國各領域改革不斷提速。

  一、全面從嚴治黨 權力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

  打鐵還需自身硬。自中央深改組成立以來,全社會都在關注、期待著從嚴治黨的進程。深改組成立近3年來,審議通過及印發的涉及反腐與黨建文件約17份。“任性的權力”被一條條紅線綁住,制度籠子越扎越緊,對權力形成有效約束。回頭看,深改組通過制度反腐,已清晰劃定多條紅線。

  1、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得到規範

  北京市、廣東省、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試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中通過審議。會議指出,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是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一個重要舉措。要按照規範對象範圍,從嚴規範、率先規範、以上率下。要把集中規範和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規範工作基本完成後,要轉入常態化管理,推動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的制度安排。

  2、干預司法插手案件全程留痕、嚴肅查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對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3、央企負責人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要調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強調逐步規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準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4、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要終身追責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格追責。

  5、法律紅線不能碰 當官不能知法犯法、執法犯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強調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要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

  6、“為官不為”敷衍塞責、拖延扯皮的要被問責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議強調抓改革落實,要遵循改革規律和特點,建立全過程、高效率、可核實的改革落實機制,推動改革舉措早落地、見實效。對敷衍塞責、拖延扯皮、屢推不動的,對重視不夠、研究甚少、貫徹乏力的,要進行問責。

  二、驅動全面深化改革的車輪 勇闖深水區

  習近平在2014年2月28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重要講話中強調,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頭,對其他領域改革具有牽引作用,要抓好已經出臺的改革措施的落實,運用好已有試點成果和研究成果,加強工作協調,使各項改革協同配套,使改革與宏觀經濟運作和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協同推進。

  中央撐腰普惠金融

  在不少人眼中,經濟領域的金融業歷來“嫌貧愛富”,一些社會群體在急需資金時經常遭遇“融資難、融資貴”難題。這種難題,唯有改革才能克服。對此,中央深改組開出的藥方之一是“普惠金融”。深改組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為普惠金融接下來5年的發展撐腰打氣。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重要而艱巨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