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圖:1980年2月29日,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在北京勝利閉幕。新華社發
1990年3月,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制度,切實加強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的監督。
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要加強和健全黨內監督,嚴肅黨的紀律;黨的十五大指出,加強對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防止濫用權力;黨的十六大提出,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黨的十七大要求,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加強黨內監督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貫要求。回望歷史,黨內監督作為我們黨自我凈化的重要能力,對於保持黨的肌體健康發揮了極為關鍵的作用。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強化黨內監督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修訂黨內監督條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近年來,我們黨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積累了不少經驗,為修訂黨內監督條例奠定了重要實踐基礎。
隨著黨內監督制度和法規體系不斷健全和完善,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礎也將不斷夯實,為管黨治黨鍛造更多利器。
記者黃小希、王思北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