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時間:1981年6月27日至29日
《決議》肯定了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和毛澤東思想,實事求是地評價了建國32年來的重大歷史事件,分清了功過是非,徹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無産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這個《決議》在改革開放初期做出,對於統一黨內思想、團結一致向前看起到了關鍵作用。
十二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
時間:1986年9月28日
《決議》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闡明瞭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根本任務和基本指導方針,是新時期加強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這次《決議》的一個大背景是,當時資産階級自由化思潮有所抬頭,意識形態鬥爭形勢比較突出。《決議》對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鞏固改革開放新時期的共同思想基礎具有重要作用。
十三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決定》
時間:1990年3月9日至12日
《決定》認為人民群眾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能否始終保持和發展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直接關係到黨和國家的盛衰興亡。這個決定對於改革開放新時期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鞏固黨的群眾基礎和政治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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