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一醫院開出“鴛鴦處方”——一面開具高價藥的電子處方向醫保部門騙取醫保基金,同時手寫處方開出功能類似的廉價藥給病人使用。起訴書顯示,涉案的廣元市心血管病醫院在2013年、2014年兩年間,共騙取醫保基金749萬元。日前,廣元市檢察院已對該醫院及院長何某等9人提起公訴,廣元市中級法院將於近期開庭審理此案。
部分資金被轉入院長等人的投資公司
根據起訴書,廣元心血管病醫院成立於2005年11月,開辦資金200萬元。其中,何某出資110萬元,王某出資36.5萬元,何某任醫院院長。該院取得市、縣區職工醫保、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每年與廣元市醫保局、各縣區醫保局簽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
2013至2014年度,王某提供虛假藥品清單,安排藥房工作人員錄入醫院醫療系統。何某則指使多名醫生,在醫療系統中給病人開具高價格虛假藥品的電子處方,同時開具手寫輸液單,用功能類似的低價藥品替換電子處方上的部分虛假高價藥品。並指使醫院護士按照醫生手寫的輸液計劃單給病人用藥,以電子處方藥品向各級醫保部門報銷醫療費。經查證,2013年,廣元心血管病醫院以虛開票據、虛增藥品數量等方式套取醫保資金總額4728238.51元,涉及的藥品品種65個;2014年套取醫保資金總額2768836.96元,涉及的藥品品種68個。兩個年度共計套取醫保資金7497075.47元,醫院給員工發放了數額不等的績效獎金。2014年,廣元心血管病醫院將505萬資金轉入由何某、王某等人出資成立的廣元市泰銀投資有限公司賬戶內,進行理財投資。2014年下半年,廣元市審計局對廣元心血管病醫院醫保基金進行審計發現,何某指使王某先後從四川某醫藥有限公司、北川某藥業有限公司等多家醫藥公司虛開藥品出庫單據750余萬元,並授意其妻汪某及醫院財會人員將虛假的出庫單據裝入會計憑證,用來虛增藥品採購成本。
院長妻子在審查期間雇人偷證據
2014年12月,廣元市公安局委託四川某會計師事務所對廣元心血管病醫院的財務資料進行司法會計鑒定。
得悉這一情況後,2015年初,何某的妻子汪某請人去會計師事務所以核對數據為由查閱醫院賬務資料,並趁機竊取會計憑證等相關證據。事後,汪某共支付了15萬元給對方作為酬勞。同樣在2015年初,何某要求醫院各科室,對清理騙保的相關單據和材料進行了銷毀處理。
公訴方認為,被告單位廣元心血管病醫院採用虛開票據、虛增藥品採購數量、虛開電子處方、虛假用藥等手段,在各級醫保部門報銷醫療費用騙取醫保基金7497075.47元,應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何某等直接涉案人員,應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汪某及竊取證據的涉案人,應當以幫助毀滅證據罪追究刑事責任。成都商報記者 楊靈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