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制)起底“工運之星”——曾飛洋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案件透視(一)
“我對我的犯罪行為給企業、給社會、給工人帶來的損失表示道歉,對給家人帶來的巨大傷害表示深深的愧疚。也希望大家以我為戒,不要再上某些境外組織的當,對自己的權益必須通過合法方式和渠道去維護。”9月26日,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二法庭內,被告人曾飛洋當庭鞠躬,深深懺悔。
當日,曾飛洋、湯歡興、朱小梅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法庭當庭宣判,3名被告人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因有悔罪表現和法定從輕情節,均宣告緩刑。3人當庭認罪,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曾幾何時,身為“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主任的曾飛洋,以“工運之星”的“美譽”名噪一時,還獲評“年度公益人物”。如今,隨著法槌落定,曾飛洋的真實面目以及其背後的某些境外組織企圖對中國實施滲透破壞、實現不可告人目的的種種陰謀,也隨之浮出水面。
臺前“領袖”臺後“馬前卒”
站在被告席上的曾飛洋,神情黯淡、滿面愧疚,已不復曾經媒體鏡頭前的神采飛揚。在他的供述中,將自己稱為“某些境外組織對我國進行滲透破壞的馬前卒”。
辦案人員的調查揭開了這個“工運領袖”不為人知的一面:曾飛洋,真名曾慶輝,1974年出生,廣東南雄人,在廣州讀中專時被學校開除;回到原籍後,以自己的城市戶口為交換,換取一名叫曾飛洋的同鄉的學籍再次參加高考,此後一直冒用曾飛洋的姓名。在南雄市司法局工作期間,他因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15天,不得不辭職。
2001年,曾飛洋成為“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負責人。“我是學法律的,參與成立‘服務部’,為一些打工者提供了法律幫助。後來,我接受了一些敵視中國的境外組織的培訓和資助,按照他們的要求煽動組織工人以極端方式維權,把事情鬧大,製造影響。”曾飛洋在法庭上説。
該“服務部”號稱“國內第一個勞工NGO”,在國內活躍10多年之久,2007年被工商部門登出登記後,曾飛洋仍然以“服務部”名義組織“勞工維權”行動。作為“服務部”主任,曾飛洋屢屢見諸於境內外媒體報道中,還應邀赴國外演講、考察、交流,受到熱烈追捧。
被告人、“服務部”工作人員湯歡興應曾飛洋之邀,于2014年加入“服務部”。身處其中,湯歡興卻發現“服務部”的另一面:名義上是獨立機構,卻定期向一些境外組織彙報日常工作,境外組織也派人員來參與管理以及一些維權活動的具體策劃。按照曾飛洋的説法,“服務部”的經費來源就是境外組織的資助。
在曾飛洋控制下的“服務部”,接受境外組織資助大多被冠以“合作項目”的名義。在被告人、“服務部”工作人員朱小梅看來,這些項目的真實目的“不那麼簡單”。
“‘工會領袖研習班’這個項目是2015年8月提出的,由曾飛洋和我負責,培訓對像是以往維權事件中表現積極的工人代表,都是曾飛洋選定人員,再通知他們來參加。”朱小梅供述,“工會領袖研習班”的教材由曾飛洋提供,主要內容是西方工會的由來、工人停工案例、組建改選工會等。
“曾飛洋批評我説,我講課思想層次不夠高,認識不夠高,都是照本宣科,備課工作沒有做到位,要多思考多積累。”朱小梅供述。
為了讓朱小梅“多積累”“備好課”,曾飛洋曾派她赴印尼、香港等地接受境外組織培訓,了解境外組織下一步給“服務部”的任務,然後回來落實。
證據顯示,曾飛洋與一些境外組織和外國駐華使領館長期保持密切聯繫,多次出境接受培訓,回國後以組織中國“勞工運動”並向境外報告情況作為條件,換取境外資金支援。
從2010年起,某境外組織每年向“服務部”提供70余萬元經費。按照要求,曾飛洋定期提交項目進展報告、財務審計報告等。該組織有時候還從幕後走到前臺,派人員入境參與“服務部”活動,並在工人停工談判現場作出具體“指導”。
曾飛洋還供述,境外組織的督導人員曾通過暫扣項目經費的方式施加影響,“保證我與‘服務部’完全按項目要求及他們的意見行事”。
以“維權”為籌碼博名牟利
“‘服務部’介入諸多勞資糾紛事件,表面目的是替工人維權,但實際目的是擴大服務部的名氣及影響力,特別是在境外的影響力。”湯歡興供述,“産生的影響越廣泛,‘服務部’受到的關注越多,曾飛洋的名聲和地位越高,接下來向境外申請資金就越有利。”
曾飛洋曾聲稱:“我們有任何建議都是給工人代表參考,決定權都在工人。”
然而,“服務部”組織的維權行動從始至終,曾飛洋都要通過各種手段把控主導。
曾飛洋還聲稱:“我們服務部介入勞資糾紛的立場是一貫的,都是站在工人角度上介入,是為了給工人爭取合法權益。服務部的角色是協助者、支援者,不派談判顧問,不到現場。”
然而,在維權事件中,“服務部”工作人員孟晗(另案處理)奉曾飛洋之命操控選舉工人代表,在停工現場指揮,不斷慫恿煽動、將氣氛引向狂熱,毫不顧忌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
曾飛洋的供述解釋了他的口是心非:“我被一些境外組織鼓吹的某些理論蒙蔽、迷惑和洗腦了,也被名與利所左右。自開展勞工維權以來,我漸漸有了一些知名度。可是我對名的追求沒能停止,還繼續渴望在勞工NGO領域扮演元老前輩角色,享受被同行尊敬的感覺。”
除了博名,勞工維權也是曾飛洋的生財之道。2002年起,曾飛洋以“服務部”的名義接受多個境外組織、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經費支援,總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其中大部分經費被他中飽私囊。
湯歡興供述稱,境外組織到底資助了多少錢,這些錢花到哪去了,他和“服務部”其他人並不清楚,“服務部”賬目也從未向社會公開過。
辦案人員查明,有的境外組織先把錢打到曾飛洋在香港的公司賬戶上,曾飛洋再通過地下錢莊等通道,將錢轉到自己的境內個人賬戶。有的境外組織將資金兌換人民幣後,由曾飛洋到香港帶現金回來,或者轉賬給其個人賬戶。曾飛洋通過第三方平臺支付等方式,將大量境外資金據為己有,不僅給自己買了汽車,而且購置2套位於廣州市中心的房産,其中一套放在妻弟名下,再租給“服務部”,套取更多資金。據曾在“服務部”擔任財務人員的蔡某舉報,曾飛洋購買牙膏、牙刷、洗髮水等個人用品的小票,以及一些沒有實際發生的費用,都拿回“服務部”報銷。
對外,曾飛洋卻標榜自己“身為公益人士不求財,月工資只有幾千元”,並以此要求“服務部”其他人員。
“‘服務部’曾經拖欠我幾個月工資,我問曾飛洋什麼時候發工資,他説有一筆外國使館的錢快到賬了,到時候可以發,但後來他就給我發了一部分工資。”朱小梅供述,“我們在‘服務部’上班也沒有簽合同,曾飛洋拖欠工資,沒加班費,我曾問過曾飛洋,他就説做公益要有付出精神,讓我們不要計較這些。”
枉顧工人利益煽動停工
湯歡興供述,曾飛洋帶領“服務部”介入勞資糾紛事件,就是迎合某些別有用心的境外組織的要求。“那些境外組織的要求是,將勞資糾紛鬧得越大越好、越亂越好,然後他們再以此做文章抨擊中國政府。”
按照曾飛洋確定的分工,在維權行動中,孟晗負責會議召集和現場協調指揮,湯歡興負責宣傳鼓動,朱小梅負責聯絡協調。曾飛洋對湯歡興總結梳理的現場圖片、文字修改審定後再發給媒體,在境內外網站傳播,他本人還頻頻接受境外媒體採訪。外媒在報道中,將工人與企業的矛盾升級、誇大,歪曲成工人與中國政府的矛盾,借機抹黑中國國家形象、攻擊中國社會制度。
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曾飛洋等人利用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利得鞋廠的勞資矛盾,挑動矛盾逐漸升級,組織煽動工人進行三次集體停工。插手工人維權的過程中,曾飛洋等人幕後策劃召開工人代表大會,選出工人代表,並通過所謂“培訓”,告訴工人不要走政府渠道解決問題,而要組織集體停工向廠方施加壓力。
第二次停工後,廠方基本答應了工人提出的條件,但由於政府主管部門方面的手續問題,補償款到位還需一段時間。就在這一關鍵節點,“服務部”人員造謠稱廠方忽悠工人,要求繼續停工。
了解實情、希望理性解決的工人代表們拒絕了這一命令。不料,2015年4月19日晚,“服務部”突然連夜組織召開工人代表大會,散播“5名工人代表收了公司、政府黑錢,出賣工人”的謠言,宣佈罷免該5名工人代表,選出新的工人代表。
“真實原因是我們要求5名代表召集工人給廠方施壓,但被這5人拒絕了,他們不聽我們‘服務部’的,還説利得工人的事讓工人自己解決,曾飛洋決定罷免他們,重新選出聽話的代表。”朱小梅供述。
“就是不讓我們談判成功,而是要以激進的方式維權。”工人代表李某某説。此時,工人代表們才意識到,曾飛洋等人的真正目的是煽動工人停工、製造社會影響、干擾工廠正常生産和擾亂社會秩序。
次日一早,第三次停工即告開始,持續了6天5夜。回憶起當時的場面,一些親歷者至今心有餘悸——
數百名工人封堵工廠大門,不準任何車輛和貨物出廠,每個人進出廠門都被強行開包檢查。部分工人還衝到附近馬路上,一度導致周邊交通堵塞。廠區內一片混亂,千余名工人高呼口號示威遊行,全廠2500多名工人全部停工。部分工人想上樓休息,但被守在通道口的工人代表言語威脅,逼他們繼續參與停工。多名管理人員被工人圍堵、強迫道歉,還有管理人員被無端辱罵、扇耳光。一名女工在廠裏生病暈倒,公司安排車送她出去就醫,卻遭到門口工人的阻攔……
最終,廠方作出重大讓步,“服務部”才讓工人統一復工。停工期間,該廠基本處於癱瘓狀態,正常生産秩序被嚴重破壞,蒙受嚴重的經濟損失;周邊交通秩序和群眾生活也受到影響。
“回頭看,利得鞋廠三次停工的最大受益者是誰?是‘服務部’和曾飛洋。”湯歡興供述。利得案例是近年來賠償最多的一次,被鼓吹為勞工維權歷史性的事件,“服務部”的招牌更響了,曾飛洋在維權圈的地位高漲,更多追捧者紛至遝來。但真正的受損失者除了工廠還有工人,“工人得到短暫利益後,工廠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經營困難,很多工人因此失業。”
據曾飛洋本人供述,在廣州大學城環衛工人維權、廣州市番禺區高雅首飾廠工人維權等10多起集體維權行動中,均有“服務部”介入其中,遙控操縱。(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