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海徵
做個手術,要不要塞紅包;孩子上學,要不要托關係;有的理財,其實是騙錢;有的低價,其實是陷阱……在社會生活中,潛規則似乎隨處可見,令人無奈,令人煩惱,令人厭惡,令人畏懼。
面對潛規則,你從是不從?不從,為了捍衛道德和尊嚴,你的事可能辦不成,甚至可能碰得頭破血流;從了,“好漢不吃眼前虧”,卻違背了良心,失去了人格。
潛規則,把違規變為“規則”,以邪惡綁架善良。從一個人、一件小事、一個局部,蔓延到千百個人、千百件小事、千百個局部,逼迫越來越多善良的人們屈而從之——為了眼前,為了利益,為了生存,甚至為了“成功”,丟棄尊嚴與人格,背叛道德與良知,逐小利而失大義,謀私利而損公德。久而久之,由少及多,由小及大,人們從被逼無奈到習以為常,甚至視歧途為正道,萌生“見怪不怪”、“天經地義”之感,社會風氣被敗壞,價值取向被扭曲,道德和文明被虛化。這似乎成為潛規則對善良人性的“綁架定律”。
潛規則的本質是社會價值觀被扭曲。在社會生活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正當利益,所謂正當利益,是以不侵害他人的利益為前提。維護自己的利益,同時也維護他人的利益,謂之正義。利與義的和諧,是社會生活中的人們共同追求的價值,也自然成為共同遵守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少數人為了謀求自己的私利,損害和侵蝕多數人的利益,違反規則而得不到制止和懲處,反而變本加厲,以至形成風氣,違規行為就成了潛規則。
潛規則之所謂“潛”,是因為它並不在陽光之下,卻暗地裏制約著社會生活的正常運作。公共權力或公共資源在謀私者手中,哪怕只是一點,就可以用來尋租,不滿足他的私欲,你的事情就辦不成。這樣的情況多了,就形成一種“潛規則效應”,加大了社會運轉的阻力,成本提高,效率降低,少數人發財,多數人遭殃。而在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之外,如果不同職業、不同行業也形成各自的潛規則,令不甘屈從者難以生存,以至潛規則成為被默認的職業行為、行業行為,那麼,社會運轉就會出現危機:賣假藥的吃到有毒食品,做假酒的喝到有毒飲料,違法排污的遭遇山寨侵權,“吃拿卡要”的受到金融欺詐。損人利己變成害人害己,這就是潛規則的極端結果。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