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經過
2013年,京杭運河嘉興段多次發生污染事件,經過層層調查,塘棲榮聖公司偷排化工殘液案浮出水面。最終,余杭區檢察院反瀆局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逮捕了塘棲環保所原副所長鄭某某、工作人員呂某某。據檢察院傳遞的線索顯示,塘棲環保所其他部分工作人員可能涉嫌違紀。
2015年3月,余杭區紀委駐環保局紀檢組向全體幹部職工通報該局鄭某某、呂某某涉嫌犯罪的案件後,對其所在單位塘棲環保所的部分人員進行了警示談話,許濤就是其中的一名。在紀檢組人員面前,許濤一五一十地交代了違紀的經過。
“為什麼第二次的購物卡上交了,而第一次的海鮮和購物卡沒有及時上交?”
“第一次我認為這只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我以為盧某某是看在我和高某某在同一個辦公室的份上,順便送了我一份。我也不好意思抹了我‘師傅’的面子,後來花掉了也就沒想著還了。”面對紀檢組人員的問話,許濤這樣回答。
隨後,環保局紀檢組找到盧某某進行核實,確認盧某某前後2次共送給許濤4000元的購物卡和一箱海鮮,其中,春節前夕送的購物卡,後來退還了。
談話過後,許濤將此前收受盧某某的2000元購物卡上交紀檢組,並退還了海鮮折價款2700元。
2015年11月2日,余杭區環保局黨委給予許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不是黨員的高某某因同時涉及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顏新文 通訊員 余紀宣)
●案例點評
要敢於對違紀者説不
顧“面子”是人之常情,不少人都曾有過抹不開“面子”的時候。但是作為黨員幹部卻不能在違紀問題面前抹不開“面子”,要敢於對違紀者説不。該案中的許濤便犯了這樣的錯誤,併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作為公職人員,抹不開“面子”並非單單是情面上的問題,而是思想上忽視了黨規黨紀。對黨員幹部來説,紀律是高壓線,必須常懷敬畏之心,自覺遵規守紀,而不能為了所謂的“面子”,對紀律規定置若罔聞。
許濤在領導眼裏一直是個好同志,踏實肯幹、勤奮上進,業務一年比一年精通。但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沒有做到廉潔自律,最終釀成苦果。一個合格的黨員幹部,不僅要提升業務能力,還要加強對黨規黨紀的學習,在思想上築牢廉政防火牆。(張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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