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回歸社會保險屬性。”人社部社保研究所醫療保險研究室副主任王宗凡表示,隨著全民醫保的實現,均衡個人和政府的籌資責任和負擔,有利於政策的優化,避免政府“無限兜底”的發生,使得醫保系統具有更好的可持續性。
先歸口後整合: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
城鄉醫保制度該由誰來管理?在制度整合前,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兩項制度是由人社部來管理,而新農合則是由衛計委管理。從地方的選擇來看,整合後的17地明確均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城鄉居民醫保。
對此,褚福靈表示,單獨建立醫保管理機構,既徒增巨大成本,更增加協調難度。“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險種的社會保障體系,五項保險之間內在聯繫緊密,不可分割。將醫保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統一管理,符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總體目標要求,遵循了醫保制度運作規律。”他指出。
與養老保險基金類似,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背景下,醫保基金也面臨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支出增幅高於收入增幅,甚至有相當一部分省份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的狀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後,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説。
截至目前,全國已統一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並明確統一後歸人社部門管理的17個省區市為:
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來源:綜合央廣網、光明日報、南方財富網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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