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庭審現場(8月3日攝)。
8月3日11時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當庭公開宣判胡石根顛覆國家政權案,認定胡石根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胡石根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庭判決,不上訴。新華社記者王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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